2017年即将过去,这一年广电领域在媒体融合的背景下出现不少新的亮点,政策管理方面掷地有声,对线上和线下两个舆论场的调控管理更加全面。我们从内容、平台、技术、规划等方面盘点了2017年的广电传媒政策。
电视剧
一、《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7年9月8日
2017年9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五部委针对目前电视剧行业出现的新现象及新趋势,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要点:
1.实施精品战略。从对优秀电视剧剧本的扶持,到对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等几大主题题材的肯定,再到对原创的着重鼓励,以打造中国品牌,推动优秀电视剧走出去。
2.鼓励和建立电视剧良性发展机制。
1)首提规范“明星片酬”。要“规范购播和宣传行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2)更新发展思路,网剧、电视剧双标宣告结束。政策的出台对于整治当下网剧存在的诸多乱象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网剧无论是从艺术品质上,还是思想内涵上,都要与电视剧同一标准,支持生产创作主旋律。
3)规范电视剧收视调查和管理。确保收视率的调查机构具备合法调查资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切实维护行业秩序。
3.完善要素建设
1)促进人才培养,构建多元人才体系。加强对电视剧人才培养的同时,保障电视剧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鼓励设立保障基金。
2)完善投入机制,规范社会资本。引导规范社会资本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创新投入方式,引导和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
解读:电视剧背后拥有极其庞大的受众群体,据统计,2016年人们每天收看电视剧的时间占据休闲娱乐总时长近乎三分之一。可当前我国的电视剧行业存在供需失衡、天价片酬、收视率造假等问题,而《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便应运而生,通过政府规制来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良影响,从源头出发,统一网上网下标准,打造精品。使电视剧既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也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二、《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时间:2017年9月22日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自2017年9月22日起实施。
要点:
1.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2.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3.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要把德艺双馨作为职业理想和目标追求,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解读:该《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但当前一线演员的片酬支付方式已经更为“隐性”,很多有实力的制作公司通过合股开公司或将片酬转化为投资、股权、红利等方式来紧密锁定跟明星的关系,他们实际收入的空间也更大了。因此此时出台“限制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是否已经有些“滞后”尚待观察。
网络视听节目
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时间:2017年6月30日
2017年6月30日上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对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等网络视听节目进行了明确规范,并试图让网络视听节目有据可依,明确什么能拍,什么不能拍。
要点:
1.审核要求:先审后播,不少于三人审核,审核包括片头片尾,不管是否通过都需说明理由。
2.内容导向要求: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坚持主旋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内容审核标准:
1)禁止类: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内容禁止制作、播放。
2)需修改:有损国家形象、危害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等内容或情节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
3)需把关:涉及革命先驱及其他重要人物形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特定符号与标识使用以及图形、图表;节目内容表现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国安、公安、司法人员、医生、律师等特定职业、群体,以及社会组织、团体的;涉及特定历史时期、职业群体的服装、布景道具需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把关。
解读:行业内许多拍摄题材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如内容涉及同性爱情倾向,网综中出现同性CP不再是随心所欲,需要严格把控。而涉及盗墓、鬼怪内容的网剧、网大,也要避免出现封建迷信类情节,同样容易踩坑的还有玄幻类作品。青春校园题材网络影视作品则需要在学生恋爱的情节特别谨慎,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酗酒、打架斗殴、滥用毒品等不良行为都是通则中明确禁止表现的。同时,通则中明确提出禁止以抄袭、剽窃或未经许可翻拍等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以翻拍的原作如果涉嫌抄袭,那么在播的影视项目也极有可能受到影响。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7年6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
要点:
1.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生产都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扎根生活、贴近群众,展示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保持健康格调;要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摒弃廉价的笑声。
3.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实行统筹管理。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
5.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把关机制。要全面落实好播前内容审核、总编辑负责制等规章制度。
6.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解读:在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发展非常迅速的这几年,网络视听节目越来越多,但是因为网络影视的管理和规范尚没有一个健全的体制,因此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而《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加强了相关内容的把关,有助于进一步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好道德教化和价值引领作用,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网络视听节目的影响力不容忽视,放任自由和矫枉过正都是不正确的对待方式,这个度如何把握,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更需要平台与内容生产者的把控。
平台
五、《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
时间:2017年8月5日
要点:
1.进一步强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公益属性和文化属性。坚决反对唯收视率,坚决抵制收视率造假。
2.继续加强综艺娱乐、真人秀节目管理调控,要坚决抵制追星炒星。
3.强化重点时期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管理调控,提前审查、重播重审,原则上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题材内容较敏感的电视剧。
4.不得违规设置“嘉宾主持”,邀请演艺明星做嘉宾,必须把道德品行、艺术成就作为首要标准。要积极邀请优秀的文化学者、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等在某一领域有深厚造诣的人士做嘉宾,充分发挥节目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普通群众在节目中的比重,让基层群众成为节目的嘉宾、主持、主角,注意不能把群众作为明星陪衬或背景。
解读:当前我国迅猛发展的卫视事业,为广大观众带来了不少欢乐,但也不可否认一些地方卫视带有一种“戾气”,只为收视率,节目安排十分随意,明星当道,插科打诨,老少无忌,良莠不分,也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该《通知》的出台可谓十分必要,提升了电视台的喉舌功能,积极传播党的路线方针,也促使我国优秀的精神文明得以发扬。
互联网信息服务
六、《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时间:2017年5月2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17年6月1日开始施行。
要点:
1.法律依据清楚。《规定》明确指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
2. 《规定》重新定义了网络“新闻信息”,去除了“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既体现了规定内容的延续性,也考虑到了网络新闻信息的未来发展趋势。
3.主体资格规定更加具体。具体列举了“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等六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者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明确新媒体、新应用提供新闻服务的主体都要纳入管理中。在禁止性规定中,不仅继续禁止外资参与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也禁止非公有资本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4.主体社会责任更加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如要求设立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要求“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以及落实用户实名制、规范转载闻信息等。
解读:《规定》更新了网络新闻信息概念,既体现了规定内容的延续性,也考虑到了网络新闻信息的未来发展趋势。同时对六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者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有了更详细的规定。《规定》里明确禁止非公有资本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等禁止性规定对于当前资本介入媒体融合发展的现实具有指导意义。在主体社会责任上也更加明确,把推动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主体责任上升为法律规定对于进一步实现网络空间的净化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这一规定的施行对统一网信执法证据标准,规范网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网信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时间:2017年9月7日
要点:
1.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2.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3.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解读:互联网的社交功能在不断被放大,许多热门软件都具备社交、群组功能,但与此同时,大量色情、违法信息也在社群中涌现,并且由于网络社群信息传播速度快、即时性强,助长了网络虚假信息、有害信息传播,会极大破环影响网络环境,网信办对于网络社群的规定有助于社群信息和人员的规范。
八、《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时间:2017年9月7日
要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规定》共计十八条,包括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及使用者主体责任、个人信息及权益保护、账号处置、行业自律、公众监督、行政监管及违法处置等条款。
1.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都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2.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注册使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发布政务信息或公共服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3.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履行信息发布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网络传播秩序。
解读:一些互联网平台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缺失,部分公众账号在运营中传播低俗色情虚假信息,甚至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亟需规范。该《规定》有着明确主体责任、管理方式多元、强调多方共治三个特点,对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
九、《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年7月8日
要点:《规划》提出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1.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从前沿基础理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高端人才队伍等方面强化部署。
2.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经济,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3.建设安全便捷的智能社会,发展高效智能服务,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社会交往的共享互信。
4.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军民融合,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军民双向转化、军民创新资源共建共享。
5.构建泛在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网络、大数据、高效能计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升级。
6.前瞻布局重大科技项目,针对新一代人工智能特有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共性关键技术瓶颈,加强整体统筹,形成以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为核心、统筹当前和未来研发任务布局的人工智能项目群。
解读:《规划》明确了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成为改善民生的新途径;到2025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重大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成为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智能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30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发展规划
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
时间:2017年9月20日
要点:
发展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奋斗,到 2020 年争取实现以下目标:
1.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大幅提升。
2.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升级。
3.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
4.“智慧广电”战略和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全面推进。
5.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能力显著提高。
6.传播中国声音、提升中国形象、产品服务走出去的成效和作用更加凸显。
主要任务:
1.加强主流媒体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内容生产和创新能力
3.深化一体发展,推动媒体融合取得新突破
4.构建现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5.加强科技创新,构建现代传播体系
6.做优做大做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进一步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7.加快构建现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体系
8.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健全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9.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精神、提升中国影响
10.加强文化信息安全建设,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安全保障能力
11.加强版权管理,大力发展版权产业
解读:《规划》明确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未来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国家主要在新闻宣传的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内容创作生产、惠民工程建设、升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以及加大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等方面重点发力,体现出国家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发展的高瞻远瞩。在此规划的引领下,政府、企业、组织形成发展合力,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现,共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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