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事件致8亿大单出逃影视股,多家公司连忙澄清,崔永元:演艺圈成垃圾场,天价片酬惯坏演员

2018-06-05 11:16:2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热度:
导读:“阴阳合同”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其引发的连锁效应正在逐渐打开娱乐圈的黑匣子。

崔永元手撕《手机2》事件,曝光了影视行业的大小合同,将娱乐圈明星片酬的纳税“套路”公之于众。事件引起税务部门介入,无锡地税局回应称“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究其事件本身,是崔永元由《手机2》的私人恩怨而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目前,该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

5月28日,崔永元在微博发布一份片酬合同,出现艺人“范冰冰”字样,合同显示“甲乙双方确认聘任关系后,按照本合同规定安排范冰冰于本合同约定聘用期内参加本片的演出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片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酬金为共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现金税后款)”。

第二天,崔永元进而曝光另一份“4天6000万”的大小合同,称合同主体采用“小合同片酬千万,大合同五千万”的大小合同,其中,五千万“偷偷摸摸”,该演员工作时长仅为4天。

随后,范冰冰工作室回应称从未采用“大小合同”的进行签约、4天片酬6000万为谣言。该事件迅速引起税务部门注意,并开展调查。

4日上午,崔永元对范冰冰致歉,表示该事件与范冰冰无关。

不过,“4天6000万”所指何人,大小合同如何纳税,是否涉及逃税,尚未有定论。

图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崔永元:我针对的是刘震云和冯小刚,

天价片酬惯坏演员

4日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到事件主角崔永元,他一接电话就表示:

“这两天电话都被打爆了,热得跟揣着一手榴弹似的,都烫手了。”

崔永元否认了相关微博针对的是范冰冰:

“她就是误打误撞,当时公布她是因为她撞到枪口上了。说针对她,我真没这个想法。如果说排顺序的话,排出一百个也到不了她那儿。我的矛头就是对着刘震云和冯小刚,他们受到什么样的处理,我觉得都不一定满意。如果说最后折腾半天,这俩人没处理,那我觉得对我个人来说,这事那就失败了。”

在电话中,对于影视圈乱象,崔永元坦言:

“现在整个演艺圈都成垃圾场了,好电影拍不出来,毛病还不少。”

他举例指出,一些演员“到片场连台词都不说,1234567,张个嘴闭个嘴,回来找个配音,这是对艺术的亵渎。

他还透露:

“就在揭开冯小刚他们这事之前,大概一周之前,我跟好几个制片人发生过冲突。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不应该太惯着他们(演员)了。有时候,对于(拍片)有预算的,他不按预算来,一超超一倍或超两倍,制片人还说这是正常的,圈内都这样。我说这叫什么圈啊,哪有这样的?大家签的是合同,要按合同办事,对不对?要一亿人民币也给,那下次他要两亿,这些钱都是白来的啊?我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想的。”

就在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无锡两级税务部门针对此事立案调查。值得一提的是,范冰冰工作室就在无锡。

对此,崔永元认为:

“过去国家可能没太重视这件事,现在重视了”,“江苏的调查,我觉得可能怎么说也得一个月吧,不会这么快。”

但是他对调查进展比较有信心:

“如果要查起来不难,就像一次审计一样,现在都是公开的,你只要钱在网上流动过,不管你换多少个账户,网上都能查到。你钱转了8次,为什么要转,钱为什么不进你的账户,要进别人的账户,要说出来前为什么是这么打的,打的这么漂亮,我觉得没戏。”

 

崔永元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8亿大单出逃影视股

4日,受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牵连,身处漩涡中心的唐德影视(300426.SZ)及华谊兄弟(300027.SZ)早盘开盘即逼近跌停。

受此拖累,当天传媒板块领跌两市,整体跌幅达1.66%,全天大单净额净流出近8亿元。其中,传媒板块跌停个股多达6个,华谊兄弟和唐德影视一个交易日内便蒸发市值22.71亿元和6.6亿元。若按当天收盘价计,华谊兄弟创近5年来新低。

“‘阴阳合同’事件对影视传媒行业影响比较大,尤其是华谊兄弟和唐德影视等,主要在于一些上市公司跟明星捆绑得比较紧密。”当天盘后,华炎投资投资部副总裁李元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 多家公司忙撇清

对于“阴阳合同”事件,4日,华策影视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应称:

本次事件更多是行业从不规范到规范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对影视内容行业是长期利好。从长期看,依法对行业乱象和违规行为进行整顿,有利于为守法经营的企业营造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鹿港文化(601599.SH)当天也在互动平台回应称:

目前公司下属的影视公司都不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首先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同时每年外部审计机构都会进行现场审计并出具专业审计报告,江苏证监局会不定期进行年报现场检查,均未发现下属子公司存在上述违规情况。其次,目前演艺人员法律意识较强,影视工作室税率较低,合法缴税是大家的共识,没必要也不会签署“阴阳合同”来以身试法。

  • 商誉重压估值中枢下移

“阴阳合同”事件在二级市场上给了影视股当头一棒。

当天,传媒板块除6只股票跌停以外,跌幅超过5%以上的个股也多达9只,包括骅威文化(002502.SZ)、欢瑞世纪(000892.SZ)等。

对此,李元凯认为,除了行业“潜规则”曝光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外,当前传媒行业正在经历并购潮带来的商誉、解禁等多重压力,同时并购带来的业绩高增长逐步消退,板块整体估值中枢下移。

其中,华谊兄弟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年末商誉账面原值为30.47亿元,其中最大一笔商誉为华谊兄弟投资的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东阳美拉传媒),形成商誉10.47亿元。

公开资料表明,东阳美拉传媒成立于2015年9月2日,注册资本仅500万元,其中知名导演冯小刚占99%股权,陆国强占1%。同年11月21日,华谊兄弟就以10.5亿元的现金收购冯小刚和陆国强合计持有的7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冯小刚持股比例下降到30%。

按2017年度东阳美拉传媒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5 亿元计算,东阳美拉传媒去年实现净利润1.17亿元,达到业绩承诺。

同样,骅威文化2017年商誉值也高达18.28亿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48.61%;华谊嘉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商誉则为8.92亿元,其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上海东汐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浩耶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形成。

2017年,华谊嘉信应收账款坏账猛增,直接导致公司上市8年来出现首次亏损。此前,华谊嘉信筹划半年之久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已进入关键期。然而,5月17日,公司突然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信披违规被调查。

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华谊嘉信先后发起了10多起并购,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有5起,合计耗资23.62亿元。其中,华谊嘉信去年对并购标的东汐广告进行了评估,并确定计提商誉减值2678万元。

当天,北京一家基金公司行业研究员认为,“阴阳合同”事件会使行业更趋于规范,暂时有波动,不影响大方向,目前板块整体估值仍处在低位。相比之下,拥有明显行业竞争优势和护城河的公司仍可享受较高估值。

对于当日的影视股大跌,崔永元表示:

“有人刚给我发的截图,看得我哭笑不得,不光是唐德和华谊,所有的影视板块全都跌下来了。哪个公司里有一个明星,这事儿就玩大了,太多不靠谱了。”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明星们的避税套路

阴阳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一份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具体到影视行业而言,一位制片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常规来说,如果演员要税后1000万,那需要跟他签两份协议。其中100万走影视公司账户,按企业所得税比例缴纳25%;900万走私人账户,和个人工作室签约,普遍来说,纳税只有几个点。

不过,崔永元提及的“1+5”是“合理避税”的大小合同,还是存在逃税嫌疑的“阴阳合同”,目前无法盖棺定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一般来说,明星在签约演艺合同时,有三种签约主体可供选择。个人名义、个人工作室名义、影视公司名义。这三种名义签约所涉及的纳税方式和金额有很大不同。

以明星个人名义签约,其合同形式为劳务报酬,则适用20%-40%的税率;若以影视公司为纳税主体,公司则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税率为25%,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等;

明星工作室,有别于个人,也有别于公司,更多的是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按个人所得税法,工作室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不过,多位制片人和业内人士均对记者表示,国内多个地方对工作室会采用很低的核定征税率,一般在3%以下。需缴纳的增值税方面,以年销售额500万为标准,超过与否分别收取3%、6%的纳税额。

如浙江东阳、霍尔果斯等地,则针对影视公司入驻提供了更高的税收优惠,按不同比例进行返税。其中,霍尔果斯的“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吸引了众多影视公司前往注册子公司。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入驻霍尔果斯已不再是高枕无忧,目前,多家当地影视文化公司因税务问题正被要求自查。

按上述缴税比例,签大小合同的核心诉求“合理避税”。但是否有逃税、偷税漏税的嫌疑,需根据个案具体分析。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厚哲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一般来说,有三种可能:

一种是阴阳合同,即收了6000万的总额,但只有1000万合同拿去报税,剩余5000万私人走账,这构成严重的逃税行为;

第二种是提供演出、同时也参与策划、咨询等一系列服务,并按照合同性质、收入情况报税,则不能简单按合同数量就断定其构成逃税;

另一种也存在违法嫌疑,即大小合同都已纳税,但大合同没有实质性交易,即演员拿了片酬什么都没做,只为了把片酬藏起来。

此外,一位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一个事件签两个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轻者补缴、罚款,金额巨大会十分严重。

多位电影制片人对记者表示,行业中偷税漏税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了,明星和公司一般都会爱惜自己的羽毛,不会冒险逃税。但签约类似大小合同的“合理避税”情况,则十分普遍。

上述事件所提及的大合同采用现金支付,多位制片人对记者表示,实际的操作中不太可能。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金额巨大、多次操作会引起银行关注;若采用转账,也需在相关成本预算中有所体现,这笔钱不可能“凭空消失”。

虽交税、但按照一定方式降低税收,是否违法?目前税法并没有直接定义,也未有先例。不过,若属阴阳合同的情况,“阴”合同不交税,则属违法行为。

目前,根据事件本身所呈现的信息,合同双方是谁、1+5的大小合同是否分别交税尚不清楚,应按纳税主体的纳税比例作出判断,需等待税务部门的调查结果。

行业有待规范

客观来看,在刘晓庆、毛阿敏、韦唯等明星逃税事件后,如今的娱乐圈,无论是从操作层面、还是动机上,大公司与明星艺人逃税的违法成本都比较高。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第一时间的反应也直接说明了问题,即大公司以及头部艺人声誉价值较高,违法后会产生连锁反应,如公司市值下降、艺人作品受限等。

“阴阳合同”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其引发的连锁效应正在逐渐打开娱乐圈的黑匣子。

除了口水仗本身,真正引人深思的,是国内影视行业在市场化初期所暴露的不健康状态。一位好莱坞制片人对记者表示,美国有一套严格的制片流程和报账体系,这种情况在好莱坞是不可能出现的。更值得深思的,则是影视公司纷纷从产业一环向产业链布局,背后产生诸多利益共同体,这从本质上并不符合商业逻辑。

 

随着税务部门的调查,最终对该事件定性为合理避税还是逃税行为,或对行业造成很大影响。“如果属于逃税,多合同模式要冒很大风险,可能导致演员片酬整体下调,行业正向发展。”郑厚哲说。

责任编辑:王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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