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电子发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18-06-26 14:15:51 来源: DVBCN 作者:编辑部 热度:
【众视媒体消息】昨日,新更名后的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原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布通告,决定2018年7月11日(周三)下午16:30于香港新界沙田香港科学园科技大道东22号22E大楼8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TCL电子控股表示将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
 
1、批准、确认及追认股权转让协议;
 
2、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就其认为必要、适宜或权宜采取任何步骤及签立其他有关文件以实行股权转让协议或据此拟进行之交易或使之生效或作出与此有关之其他事宜。
 
通告还表示:
 
1.凡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且有权出席大会及于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派一名以上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其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已撤销论。
 
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随附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如有)或经由公证人证明之上述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3.为厘定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股东必须不迟于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将相关过户文件及股票送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登记手续。于2018年7月1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4.如为任何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人,任何一名该等人士可就该股份于任何大会上亲身或由受委代表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倘多于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亲身或由受委代表出席任何大会,则有关联名股份排名最优先或(视乎情况而定)较优先之出席人士为唯一有权投票者,而就此而言,优先次序应按股东名册就有关联名股份之股东排名为准。
 
5.务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当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讯号生效时,有关大会将如期举行。倘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于股东特别大会举行当日并于大会举行时间之前悬挂,则本公司股东应因应本身情况,自行决定在恶劣天气下是否出席大会,如彼等选择出席,则务请小心注意安全。
 
董事会主要名单: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闫晓林先生及王轶先生;非执行董事罗凯栢先生、黄旭斌先生、张志伟先生及刘弘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Robert Maarten WESTERHOF先生、曾宪章博士、王一江教授及刘绍基先生。

责任编辑:张晓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