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公告

2018-06-28 10:53:25 来源: DVBCN 作者:编辑部 热度:
【众视媒体消息】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公告》。
 

以下为公告内容:

2018年6月25日,公司与张晨民、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之意向协议》,并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60)。现应监管要求,就此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补充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主要对手方为张晨民,系标的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42.46%的股权。
 
二、 标的资产的名称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名称为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三、本次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本方案、交易定价依据、交易方式、是否有业绩补偿安排、股份锁定安排等。
 
(一)交易基本方案及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等方式向含张晨民在内的标的公司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二)交易定价依据
 
经协商,交易各方依据标的公司前次融资估值金额初步认定标的公司整体预估值不低于 18 亿元。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具体交易对价将由交易各方共同进行充分协商,并参考拟购买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通行的评估法出具的评估值确定。
 
(三)业绩补偿安排、股份锁定安排等其他交易条款
 
关于业绩补偿安排及股份锁定安排等事项本次意向协议尚未达成,公司将积极推进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尽快确定相关具体条款。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等,尚未聘请的应当披露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尚未聘请中介机构。公司拟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五、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与重组是否发生冲突
 
彭朋先生与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转让事宜已进行了多次洽谈,但由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涉及多方磋商,有权部门正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截止目前,双方还未能就转让股份比例、转让时间、转让价格等交易内容形成正式协议。
 
筹划控制权变更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各为独立事项,故不会产生冲突。
 
六、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之意向协议》仅为公司与交易方签署的意向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该交易的正式实施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目前该交易正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公司对标的公司尚需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具体交易金额及该项交易最终是否能够达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每1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张晓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