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8-31 15:21:58
来源: 众视媒体 作者:编辑部 热度: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本次共发行223,425,858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77元/股,累计募集资金3,299,999,922.66元,扣除发行费用1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3,499,922.66元。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8,904.3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23,529.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09,445.63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4,083.76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34.30万元,专户利息收入2821.66万元,支付相应手续费0.021万元。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938.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25,316.72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308,411.32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6,905.4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15年3月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9月9日与保荐机构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这两家3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意将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并且当公司所有以单位定期证实书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解除后,应及时转入原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方式续存,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募集资金,累计循环使用办理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责任编辑:安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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