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暴风集团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知悉“冯鑫被批准逮捕”事项,如是,请说明知悉该事项的具体时间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注函中要求说明冯鑫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是否与公司有关,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函中要求说明,冯鑫目前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是否可以正常履行职责,如否,请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以下关注函全文:
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38号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日下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海检察”发布消息称,“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鑫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公司是否知悉该事项,如是,请说明知悉该事项的具体时间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冯鑫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是否与公司有关,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3.冯鑫目前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是否可以正常履行职责,如否,请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4.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2019年9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