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地面电视所使用的频段为VHF频段48.5MHz-223MHz(DS-1至DS-12),以及UHF频段470MHz-566MHz(DS-13至DS-24)和606MHz-798MHz(DS-25至DS-48)。
但由于DS-5频道和调频广播频段有部分频率重叠,为避免干扰在全数字规划中不考虑DS-5频道,仅使用其余47个地面电视频道。
总局规划院早在2018年7月就进行了场《全国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规划》项目的论证会,在2019年1月《全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频率规划研究(第一阶段)》项目通过了总局验收。
未来,随着广电有线与无线融合交互网的新网架构确立,地面电视频率相关问题需要继续得到摆正。
根据DVBCN了解到的消息,目前在推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融合协同发展过程中,总局方面将持续加大举措推动安全传输保障工作。
据悉,总局将切实整改违规占用地面电视频率的问题,维护好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的秩序。
相关部门调查到的情况是,部分省市目前仍存在违规开展地面数字电视的情况,已经严重干扰到了无线电管理秩序,特别是影响到了下一步数字频率规划的实施。
总局要求各省局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有力组织监测部门对各辖区内的地面电视频率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并加紧排查违规占用地面电视频率情况,对于擅自使用频率的问题要坚决查处。
此外,总局还将组织开展专项清查行动,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核查,对发现并查处的问题会予以通报,必要时还将移交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