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规划”指出可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支持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
支持打造数字长三角,允许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包括:
1、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支持电信运营、制造、IT等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开展技术、设备、产品研发、服务创新及综合应用示范;
2、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加快网络和应用升级改造,打造下一代互联网产业生态;
3、统筹规划长三角数据中心,推进区域信息枢纽港建设,实现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协同布局;
4、加快量子通信产业发展,统筹布局和规划建设量子保密通信干线网,实现与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无缝对接,开展量子通信应用试点;
5、加强长三角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实现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
在重点领域智慧应用方面,围绕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5G物联的城市大脑集群。
全面推行长三角地区联网售票一网通、交通一卡通,打造国际领先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