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公共服务司会同安全传输保障司、规划财务司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从四方面要求各省(区、市)广电局深入贯彻中央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有效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深度贫困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各项重点工程于年底前顺利收官。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推进合力。
三是认真执行重点项目季报和月报制度,按时准确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推进工作的措施效果。
四是建立通报制度,从4月开始按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直至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