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广播电视局的通报,近日湖北局方面联合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制定了局、台、网一体化下的联席会商制度。
三方组成人员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并在限定期内进入决议落实,未来将切实解决制约省台、省网和全省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以下为原文内容: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会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创造性地构建新时代局、台、网一体化发展工作格局,努力实现1+1+1>3的合力和效果,共同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经协商研究,特制定联席会商制度。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陈正祥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召集人: 郭 忠 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党委书记、台长、董事长
张建红 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日常协调人:张 军 省广电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慧莉 湖北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
曾 文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为加强联席会商的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有力落实会商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联席会商设联络员,由局、台、网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商组成人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联席会商协调人,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研究内容
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守正创新使命任务,聚焦广播电视发展创新举措,开展沟通协调和研究会商,齐心协力、集智聚力,切实解决制约省台、省网和全省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相关制度
(一)会商召集。联席会商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会商和安排部署重要紧急工作;会商可采取会议、现场调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
(二)会商内容。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台、网日常联络人负责收集本单位议题,经日常协调人和召集人审定后,提交局日常联络人负责组织落实。
(三)会商组织。根据审定的会商议题,由日常协调人、日常联络人协调本单位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会议,日常联络人负责沟通协调具体会商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事宜,由承办单位负责会商组织工作。
(四)决议落实。每次会商后,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纪要,经召集人、总召集人签审后印发。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会商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应于会议纪要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反馈相关决议的进展情况。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按规定提交成员单位党组会(党委会)研究,并及时将决议内容相互通报。日常协调人和日常联络人负责督办本单位相关工作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召集人和总召集人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沟通、亲密合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会商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结合事业产业发展的实际,科学设置议题,认真对待决议,扎实抓好落实,既着眼行业发展共性问题,也着力研究个性问题,共同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湖北广播电视台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