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公示的行政审批许可结果显示,此前,中国联通向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申请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文件没有通过批准。
根据先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DVBCN注:今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指的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此前,有关部门人员曾表示,网络出版服务是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出版形态和传播方式,是新兴出版样式之一。网络出版物相对于传统出版物,如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在本质属性上有高度的一致性,可以看作是传统出版在网络上的延伸与发展。
一个单位是否从事了网络出版服务、从事了何种网络出版服务,除依据《规定》中“网络出版服务”、“网络出版物”等概念进行衡量外,还可以按照具体业务分类进行判定。
目前,中国联通主要经营GSM和WCDMA制式移动网络业务,固网宽带业务,宽带移动互联网业务。主要在中国境内提供语音通话、增值服务、宽带及移动数据服务、数据及其他互联网应用、电路及网元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