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北京歌华有线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了披露与中国广电(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之间即将发生的权益变更外,该报告书首次公开了中国广电方面的资产及经营情况。
根据公开文件,即将组建的“全国一网”股份公司或将正式命名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筹),简称为“广电股份(筹)”。应该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登记上市。
一、中国广电确定成为“全国一网”公司的控股股东
依据公开协议,中国广电将持有广电股份(筹)51.00%的股份,广电股份(筹)将持有上市公司265,635,0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86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北广传媒变更为广电股份(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变更为国务院。
(相关股权变更情况)
歌华有线未来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中国广电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二、国广东方资产或将注入歌华有线
根据中国广电的披露,中国广电子公司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的OTT业务与上市公司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因此,中国广电方面也做出了承诺:
1、未来广电股份(筹)设立后,本公司将根据《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积极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融合发展;
2、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不利用本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避免因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广电股份(筹)设立后5年内,适时启动以下同业竞争解决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案,以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间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同时确定定价公允的托管费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3)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
(4)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
4、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在上市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从事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作为控制方将保持中立地位,保证上市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能够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
三、中国广电首次披露运营状况
此份披露书中,中国广电作为披露人,首次对外公示了2017、2018及2019年三年的资产情况。
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广电合并资产中货币资金为66.11亿元人民币,2018年末为68.56亿元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中,2019年度共实现营收为19.51亿元人民币,2018年度为18.02亿元人民币;2019年度净利润为亏损2.44亿元人民币,2018年度为亏损2599.91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12亿元人民,2018年度为亏损5200.73万元人民币。
四、中国广电下属企业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