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讯 6月15日消息(张晓迪)6月13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贾跃亭持有的2210万股“乐视网”无限售流通股进行拍卖,起拍价5547.1万元,相当于每股2.51元。截至6月14日上午10点,贾跃亭所持有的2210万股乐视网股票首次拍卖流拍。此次拍卖吸引1.5万人关注,但无人出价。
拍卖公告称,鉴于“乐视网”股票已于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所以法院是以暂停上市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每股2.51元作为处置参考价。
乐视网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乐视网将于6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6月5日当天,乐视网复牌后一字跌停,随后几个交易日,乐视网也毫无意外地跌停,今日开盘,乐视网再跌停,报0.81元。这一价格与2.51元的拍卖价相比,已经缩水近68%。
一波不断,一波又起。今日,乐视退(原乐视网)刚刚收到了来自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由于乐视网未及时配合履行此前融创集团转让乐视网股权的信息披露义务,乐视网违反了深交所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
乐视网曾于6月3日晚间,发布了关于融创集团、致新云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报告书显示,天津盈瑞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瑞汇鑫)与致新云网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新云网)于5月2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致新云网受让盈瑞汇鑫持有的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睿汇鑫)100%的股权,即间接受让嘉睿汇鑫持有的乐视网3414222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相关股权转让对价为0元。
在这一公告发布后,乐视网随即收到了关注函,被询问转让双方于5月22日签署协议但直至6月3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对此,乐视网曾回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把权益变动相关文件递交至公司,但基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当时认为此转让行为是乐视网持股公司的股东转让,无需进行披露,也未就该事项通报董事会,未能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