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的212项国家标准中,新修订的《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位列其中。
据标准委表示,该标准提高了4K及以下平板电视和机顶盒能效评价指标及能效等级要求,并针对8K电视提出了能效等级要求,为超高清电视市场准入提供了依据。
《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规定了平板电视和普通用途机顶盒(又称数字电视接收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以及测试方法。
标准适用于在 AC 220 V、50 Hz 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液晶电视和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以下统称平板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液晶和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设备。
还适用于在 AC 220 V、50 Hz 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的机顶盒,包括有线机顶盒、地面机顶盒、卫星机顶盒和网络机顶盒。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播卫星机顶盒。
以下为《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详细文件可在下附链接中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