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广电局切实做好《吉林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在吉林台发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信息,在新媒体刊发省人大常委会公告及《条例》全文;编印宣传手册,做到系统内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在全省各级广电部门办公区域及设施保护重点区域悬挂标语条幅。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布置专题学习任务,组织全省广电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原文,计划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培训。
三是做好评估准备。严格落实《立法法》有关规定,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