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7岁的刘鹰被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以下简称宜昌电信)委任牵头主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秭归分公司(秭归电信)工作。
对于很多运营商基层员工来说,这是个令人梦寐以求的结果,也算是基层领导了。但谁也没想到,没过几年时间,刘鹰就栽在了这个岗位上。
可能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刘鹰是小官巨贪,被逮起来是咎由自取大快人心。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反而觉得是个好事情,说明电信业还有很大的空间,很多人还有动力努力工作往上爬。
但实际的情况呢,刘鹰获刑是触犯了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发布刑事判决书称,中国电信秭归分公司员工刘鹰滥用职权,虚设收入项目,违规贷款并上缴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充抵收入任务,在资金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下,为偿还银行贷款,以公司名义高息借贷还账,致使中国电信秭归分公司欠下巨额债务,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刘鹰该不该被判刑,该判,因为他触犯了刑法,给公司欠下了巨额债务,对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但作为这个行业内的一份子,看到这则消息时,真是五味杂陈。作为一家连续七年获评选为“亚洲最佳管理公司第一名”的公司,中国电信在部分基层机构的管理内控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基层决策人监督以及部分财务制度方面;同时,作为一个企业的基层管理者,刘鹰为了完成上头交待的业绩指标,为了完成KPI,甘愿冒着丢官去职、锒铛入狱的风险去银行贷款,去借高利贷,这是对企业的真爱还是行业的悲哀。
对于中国电信在基层的管理制度,在这里就不多说了,这个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居然连续了四年时间而没有被发现,一直到一块砖都没有了,上面才发现了这个大窟窿。
这里,我重点想说一下KPI,也是通信人都熟悉的一个绕口令,与下达的变态KPI的变态程度相比,更变态的是基层公司居然能够很变态地完成经过变态加码的变态KPI。
这个月,刘鹰曾经供职的中国电信发布了靓丽的2016年财报:全年经营收入3523亿元,同比增长6.4%;净利润180亿元,剔除出售铁塔资产一次性收益,同比增长11.7%。中国电信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杰在业绩发布会说,考虑到过去几年来资本开支持续下跌,并预期今年资本开支将再降8%,“是时候回馈股东了”。
我就是想问一句,什么时候能够回馈下基层员工呢?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考虑下KPI,考虑下基层员工的市场处境?如果没有一直高悬在刘鹰头上的KPI考核,他为什么要铤而走险,进而锒铛入狱呢?说他对所服务的公司是真爱,我不相信,你相信吗?
事件始末
2009年9月,被告人刘鹰被宜昌电信委任牵头主持秭归电信工作。2010年11月,为完成宜昌电信下达的业务收入任务,被告人刘鹰违反电信公司相关规定,安排政企客户部副主任唐某经手从秭归县某储蓄银行贷款300万元,虚构ICT项目将300万元作为业务收入上缴,后又以湖北红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为由,申报300万元施工成本,欲从宜昌电信套回300万元资金拨付给湖北红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再由湖北红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返还300万元用于归还某储蓄银行贷款,因宜昌电信延迟拨付施工成本和湖北红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及时返还资金,导致资金未能按被告人刘鹰的计划流转。
自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间,被告人刘鹰违反电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擅自行使未经电信公司授权的职权,本人及安排公司工作人员夏某1、王某1、唐某以秭归电信名义向韩某1、谭建、李某、向某、杜某、雷某1、韩某2等人高息借款2037万元,从银行及小贷公司贷款48万元,截留IP电路租金26万元,共计2111万元,所筹集资金少部分用于虚报公司业务收入及支付税金,大部分未进入公司账户而在账外用于偿还某储蓄银行贷款及滚动借款的本息。截止2014年10月,所借外债除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共计2099.48万元外,尚欠外债本金1096.21万元及相应利息。2015年1月12日,被告人刘鹰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湖北秭归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鹰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刘鹰本人及安排手下员工向三十余人以秭归电信的名义高息借贷,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对辩护人吕庆华建议对被告人刘鹰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刘鹰已被先行羁押7个月零1日,应予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