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通过审议、表决同意了标的公司浙江华数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议案。
据悉,此前于2020年4月28日,华数传媒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即“华数集团”)签订了《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股权的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自《附条件生效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的过渡期内,华数集团将确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投资和资产收购所支出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但鉴于浙江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项目为浙江省政府主导的新型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的发起时间早于《补充协议二》签订的时间,因此同意标的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对浙江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1100万元出资,该投资项目不计入《补充协议二》约定的1000万元投资金额内。
据DVBCN的了解,浙江华数参与的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为工信部批复的第一个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运营公司为浙江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由包括浙江华数在内的多家企业联合投资于今年6月28日注册成立的企业。注册总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为深化数字浙江建设,补足互联网络基础薄弱短板,全面提升浙江省网络层级、网络容量和网络通达能力,自2018年年底,浙江省正式启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项目申报工作。2019年10月16日,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批复,浙江顺利成为全国第一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省份,试点交换总带宽1T,试点期限2年。2020年6月30日,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正式启用。
此前,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已收到国内40余家企业提交的交换中心接入申请,类型涵盖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企业,阿里、腾讯、网易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网宿、蓝汛等CDN企业,以及世纪互联、浙江华数等IDC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