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浙江省广电局召开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工作专题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广洲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浙江省网络视听协会相关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广电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工作专题培训班精神,部署我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工作总体安排,并就许可证申请、审核相关事项进行了解释说明,与会人员围绕核发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
张广洲指出,此次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既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推动浙江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和媒体融合发展工作的题中之义。张广洲要求,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将事前审核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从四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环节落实到位。
一要高度重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广电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监管的有力抓手,要充分认识此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将核发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要严肃认真。要认真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审核关口,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发。
三要加强协调。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进行报告,积极争取支持。要建立健全业务处室为主导、行政审批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四要按时完成。对照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倒排时间、压茬推进,符合一批、核发一批,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县级融媒体中心许可证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