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数及宁波华数相关资产的交易已经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
当日,华数传媒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发来的《关于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3 号)。
据DVBCN的整理,本次涉及的交易中,华数传媒需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数集团等共计41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华数83.44%股份;另外,还需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数集团、宁波鄞州电视台、宁波江北全媒体合计持有的宁波华数100%股权。
具体的内容可见图:
公示的信息显示,经相关审计核算,浙江华数100%股份整体作价为5050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浙江华数83.44%的股份交易价格为421373.32万元。对应的宁波华数100%的股权交易价格经核算为95000万元。
据了解,华数传媒的主营业务为杭州地区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全国范围内的新媒体业务、宽带网络及智慧城市业务。浙江华数主要在浙江省(除杭州、宁波)从事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宽带网络业务及智慧城市业务,宁波华数主要在宁波地区从事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宽带网络业务及智慧城市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华数、宁波华数将成为华数传媒的控股子公司,届时华数集团仍为华数传媒的控股股东,杭州市财政局仍为其实际控制人。
浙江将实现“一省一网”
改革开放前,我国广电行业实行“局台网合一”的经营模式,局是指政府部门,如国家广电总局和各地方广电局;台是指节目制作部门,如中央电视台和各地方电视台;网是传输部门,如各地方有线电视网络(改制后以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形式存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国办发[1999]82号);2000年,国家广电总局出台《关于有线广播电视台和无线电视台合并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发社字(2000)954号),启动“政企分离”和“台网分离”,电视台和网络公司在业务上分开,网络公司成为电视台的子公司。
由于历史上各地方的网络公司是当地电视台的子公司,当地电视台对当地网络公司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在内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制度有较强的主导权,不同地区网络公司的会计估计之间存在差异。
2020年2月,中宣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中宣发[2020]4号《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融合发展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紧迫任务。本次交易既是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服务于广电5G融合发展,服务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意识形态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华数传媒在报告中指出了两项收购对其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1)是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具体实践
有线电视网络承担着在任何极端情况下,都不会出现全局性风险,都能够安全播出和传输的重任,是传输电视节目、开展文化和信息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党和政府声音传向千家万户的主渠道,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主阵地,在传播主流舆论和发展先进文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建设统一贯通、全程全网、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基础网络,打造从内容源头到用户家庭自主可控、可管理可溯源的安全网络,对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牵头和主导,联合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战略投资者等共同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后,按照“一省一网”的形式,各省(区、市)只保留一个统一运营管理的有线电视运营商。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要求,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和广电5G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体系,发挥规模化、集约化和固移融合化优势。
因此,各省必须先完成省内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再统一由省级网络公司对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全省一网”是“全国一网”整合的工作基础。
本次交易后,华数传媒将成为浙江“全省一网”的整合主体,未来将代表浙江省级网络公司对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本次交易是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4月15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华数集团将持有的浙江华数和宁波华数股权置入上市公司华数传媒的函》(国网函[2020]87号),指出本次交易将华数传媒打造为浙江省“全省一网”的整合主体,符合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有关精神。
2)是广电5G“新基建”在浙江落地的具体举措
建设具有广电特色的5G网络,实现“全国一网”与5G的融合发展,推动大屏小屏联动、无线与有线对接、卫星与地面协同,全面实施智慧广电战略,将显著提升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广电5G建设和发展,将建成适应新时代互联互通、跨网、跨屏、跨终端的多功能国家数字文化传播网,牢牢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5G网络建设是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6月,工信部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颁发了5G商用牌照,成为第四家5G基础电信运营商。根据《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未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将携5G牌照等资质、频率等资源进入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全国性业务,各省(区、市)子公司负责本地业务。
本次交易后,华数传媒将成为浙江省“全省一网”的整合主体,在符合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条件后,可以实现广电5G在浙江省落地。本次交易服务于广电5G融合发展,进而服务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3)利于“全国一网”整合
2020年8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同意使用“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2020年8月27日,包括华数传媒在内的11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了发起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根据拟签署的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11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持有或合计持有非上市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51%股权股东等共计47名发起人共同发起组建,持股比例前5名发起人分别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电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暂定为10,120,107.20万元人民币。《发起人协议》还对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公司治理进行了详细约定。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根据《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各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原则成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子公司。届时,华数传媒作为代表浙江省级网络公司对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主体,将按照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全面审阅和必要的调整。
鉴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为避免频繁调整会计估计导致财务数据出现大幅波动,影响市场判断,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暂时维持各自现行会计估计不变。待整合工作完成后,再根据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一次性调整到位,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