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讯 11月9日消息(任放)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对各地印发了“关于对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开展年度内容安全检查的通知”(广电251号文),要求各省广电行政部门组织对属地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开展年度内容安全检查,检查涉及节目源管理、内容是否合规、频道/专区是否合规等多个项目,要求检查结果按评价体系形成检查结论——分“良好”“合格”“不合格”三类。
主要检查事项:
1、平台节目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电视频道、直播频道、专区、APP 等业务接入路径和开办主体是否合规。
2、平台节目内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传播违反内容审查标准、播出管理规定的节目;是否存在传播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错误的节目;是否存在播放未经广电行政部门批准引进的境外电视节目;是否播放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以及未按电视台标准制作审核播出的综艺节目、纪录片等。
3、平台开设的频道、专区是否合规。是否开设了未经总局批准的频道和内容专区。
4、平台开展新业务或者合作项目时是否事前履行了逐级报批手续。
5、平台高层管理人员调整后是否及时向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总局报备。
6、平台落实上级部门宣传工作任务和指令是否到位。
7、平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内容审核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执行。
8、平台其他违反IPTV内容管理规定的问题。
检查结果将按程序予以公示,供相关机构和人员查询,并作为平台相关许可证换发或申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