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官方消息确认,其日前已经获得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文件批复,同意其开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根据山西省转给省网公司的批复文件,此前,山西省网向总局提交了《关于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请示》(晋广电字【2019】50号)。
根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化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意其申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许可证。
具体的要求中包含为:
点播业务名称:山西广电晋视界
传播范围:山西省
点播方式:即时点播
节目类别:新闻、电影、电视剧、综艺、体育、音乐、戏曲、教育、生活信息
传送方式:有线传送
按照要求,山西省网需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自点播业务开播之日起,需将视频点播节目对广电总局监管系统开放,以供监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