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DVBCN注意到文中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与广电网络关系密切,值得扩充探讨一番。(“通知”具体内容可参看同期新闻内容)
解决有线电视“入户难”问题
在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的相关意见中,文中指明了需“依法明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落实专业运营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
众所周知,有线电视与水气电、通信等设施作为基础公共设施,理应作为住宅的强制性配套设施,且不容许他方故意阻扰、要挟等。但实际上,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在铺设入户环节,还会存在一些障碍。
如西部省份某地新建小区业主入住时,长达两年时间也未能实现有线电视入户,甚至于开发商并未给有线电视设施预留端口;另一地的案例中,物业方曾以“押金”为由直接阻拦了当地有线电视运营企业入小区施工,一度“上了”地方电视台。作为住宅配套设施也会遭遇此波折,可见一定程度上有线电视“入户难”仍是部分地区未能完全能实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去年(2020年)7月时,海南省住建厅发了《海南省住宅建筑通信设施统一建设标准》,直接将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纳入到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并采用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方式,明确将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成本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算,进而使得业主无需再缴纳有线电视的初装费。
另外的典范中,同年11月湖北省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文旅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及各类公共建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当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企业——湖北广电网络武汉分公司的竣工专项验收、传输义务等责任,进而也有效解决了有线电视网络“入户难”的问题。
根据2002年颁布并至今仍沿用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429号)。其中就要求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有线电视网络安全,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有线电视缆线入地工作,切实保证广播电视的安全传输。
而各地也依据实际出台有关于“城乡住宅小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方面的通知,如某地文件中指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或妨碍按规划建设中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协助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企业进入建设施工现场,以便开展网络传输建设、施工改造和技术维护等有线广播电视服务工作。”
有线电视同时也是国家行政支持的党政专网渠道,作为住宅配套设施无论是住宅建设环节还是物业服务管理环节,理应处理好权限与义务的关系。
借用新技术手段笼络政企业务线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在“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中提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另外,还指出,“采集房屋、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共享城市管理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数据”。
这里与广电网络相关的是涉及到了可参与的业务层面的话题讨论,大的方向便是广电的政企业务线,包括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能家居、智慧党务、智慧政府等多方面的场景业务。
政企业务也已算的是广电的传统业务了,由事业单位剥离出来,作为文化企业属性,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先天具备着笼络政企客户的优势,在“智慧化”运营升级中,广电网络更能直接介入到城市-社区-家庭-人-物的多层面业务环节中。
各地广电网络基本上也各有参与了许多政企业务,相较于公客业务,集客业务可能更多的会涉及公共服务性能,因此在业绩回报方面也存在不佳的状况。但智慧物业管理、智慧家庭、智能家居、智慧医疗等,仍是广电集客业务有较多的发挥空间。
去年(2020年)11月,湖北广电网络与中电光谷集团下属的丽岛物业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湖北广电长江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便是要依借广电的“云、管、端”优势与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智慧化服务”能力,进而生成一个名为“智慧广电+智慧物业”的社区管理新模式,其“个性化定制服务”的特色趋势已然契合了“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需求。
已经完成股权归属于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北京歌华有线,其计划打造可直接面对各类标准的开放的无线通信协议,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家居管理平台和网关,实现打破各自为政的物联网生态圈的壁垒,基于其可开放的物联网云平台为广电智能家居、甚至广电物联等新业务提供支持,在广电传统视频业务颠簸不定的状况下,更可为广电网络尽快找到高up值的业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