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向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关注函。
据悉,因11月2日中信国安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资产及账户被冻结情况的公告》称,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冻结;同时,在9月25日时,中信国安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因此,本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向中信国安发送了关注函,要求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说明中信国安其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置情况,截至回函日其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账户银行名称、账户类型、主要用途、被冻结金额、被冻结日期以及具体原因等),被冻结账户2020年收付款金额及占比、流水笔数及占比,被冻结金额占其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等。
同时,要求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其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理由,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说明截至回函日中信国安持有的控股或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被冻结原因,控股或参股公司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数据及占比,股权被冻结事项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
3、说明国安广视被申请破产的进展情况,该事项对其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4、结合问题 2、3,综合分析上述事项对其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中信国安货币资金余额为8.37亿元,短期借款17.5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63亿元。
要求其说明上述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对象、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是否存在抵押或担保,截至回函日的逾期情况及还款安排,并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要求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