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示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0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与2020年版的33项比较,本年度的“负面清单”中继续减少了两项,共有31项。
去掉的均为“制造业”中的:
1)“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