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即将于2月4日正式开幕,1月2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了关于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版权保护的声明。
根据声明,央视总台拥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在中国大陆地区(含澳门)的独家全媒体权利及分授权权利。另外,中国移动咪咕、腾讯、快手、北京冬奥纪实频道、上海五星体育频道、拥有来自总台的授权权益。
总台在声明中指出,未经总台总经理室正式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在中国大陆地区(含澳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移动通讯网、IPTV、互联网电视、移动媒体电视、各类应用软件及其他任何音视频转播技术或平台,以直播、延迟播出、点播、轮播、回看、下载或剧场院线播放、公共场所播放等任何方式,使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音视频节目内容、广播电视信号或任何相关视听素材。
此前在1月20日时,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召开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暨“版权守护计划”发布会,包括国家版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内的6部门确定将在1月至3月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据官方通报,本次集中行动将加强对各类传播平台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以及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比赛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