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最新进展作了说明。
中信国安表示,其在2月18日收到了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其全资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称收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告知函》,其母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以国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
2022年1月30日,中信国安表示国安集团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泽分行对国安集团的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至2月18日,国安集团资产重整管理人确定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北京一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据悉,国安有限目前仍持有中信国安的股份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其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19,410,000股,占中信国安股份总数的36.21%;其所持有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其股份总数的36.44%;国安集团系国安有限全资控股股东,不直接持有中信国安的股份。
中信国安方面表示,其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被指定管理人不会对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