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部门预算对外公示。
根据DVBCN整理的文件信息,2022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收支总预算为506,555.44万元。2022年收入预算为506,555.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935.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695.19万元,事业收入96,700.12万元,其他收入25,484.6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739.87万元。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506,55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65.37万元,项目支出235,739.14万元,结转下年650.93万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3,576.7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7,720.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7,109.4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695.1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9,956.9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涉及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广播电视传输发射、监测监管等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中,科学技术支出7,274.00万元,占2.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7,494.21万元,占82.35%。
2022年广播电视内容建设项目情况方面:
1)该项目主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创作导向和精品力作为重要抓手,对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艺术院团演出节目等重点领域的生产制作、播出放映、创作编排等环节给予扶持、引导和奖励,推动广播电视作品从“高原”向“高峰”迈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2)项目实施主体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具体由宣传司、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中国爱乐乐团等单位组织实施。
3)实施方案:通过对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等的生产创作、传播推广进行扶持和奖励,推动提升作品质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佳作。通过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和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支持创作生产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动画片和节目栏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向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无偿提供电视剧、动画片片源,推动少数民族电视译制事业发展,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供给。支持中国广播艺术团优秀音乐作品、曲艺作品、综艺晚会、舞台剧和中国爱乐乐团优秀交响乐的创作,进一步推动民乐和交响乐等繁荣发展。
4)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1,908.00万元,主要包括:
1)安排资金6,778.00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等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鼓励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广播电视精品佳作。
2)安排资金1,115.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和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题材的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片,以及戏曲、民歌、诗词等传统文化题材的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扶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国民文化自信。
3)安排资金680.00万元,主要用于向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无偿提供电视剧、动画片片源,推动少数民族电视译制事业发展,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供给。
4)安排院团创作补助经费3,33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优秀音乐作品、曲艺作品、综艺晚会、舞台剧和中国爱乐乐团优秀交响乐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