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文件中指出,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切实加强合规管理,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力保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标准,以及企业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处置、合法合规性审查、合规风险应对、合规报告、合规评价、违规责任追究、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国资委在说明中指出,当前中央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迫切需要中央企业深入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加快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该“征求意见稿”共分八章四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与合规管理基本原则。第二章“组织和职责”,明确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以及业务部门、牵头部门、监督部门合规管理职责。第三章“制度建设”,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制度和岗位职责清单,并从修订完善、宣贯与执行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第四章“运行机制”,从合规风险识别预警、风险应对、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问题整改、合规举报和风险报告等方面提出要求。第五章“评价与追责”,要求企业完善合规管理评价机制,将结果纳入考核,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第六章“合规文化”,从组织开展合规专题学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等方面,对培育合规文化提出要求。第七章“信息化建设”,要求企业加快建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第八章“附则”,要求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加快完善合规管理制度。
国资委职责方面指出,其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并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价。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到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客观公正。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等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坚持统一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专业有效。制定符合监管要求的合规管理制度,建立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发展需要持续改进完善,不断提升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合规管理发挥实效。
(四)实时精准。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全面融入经营管理活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加快提升合规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