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向各卫星直播终端生产企业下发关于卫星直播高清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根据近日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清超高清电视发展的意见》,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直播卫星新增机顶盒应为高清超高清智能机顶盒。因此通知如下:
1)加快零售市场卫星直播高清终端生产工作。各终端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开展卫星直播高清终端生产、备案和设备信息上传等工作。
2)积极开展卫星直播高清终端宣传推广工作。各终端生产企业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为个人安装使用卫星直播高清终端做好物流、仓储、服务等工作。
3)自2022年9月1日起,停止未使用的标清终端返修L码和整省招标标清终端生产L码使用,停止“企业查询工号”相关销户功能和来函销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