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示了《有线电视监测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有线电视接入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有线电视网络中心机房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三项新修订的行业标准文本。
值得注意的是,如《有线电视接入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制定中包括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该标准的参编单位,其中有许多标准顺应了未来网络及业务需要有了许多变动。
在规划要求中,接入网各层节点(分前端机房、末端机房、光缆交接箱、光缆分纤箱等节点)和ODN规划应考虑有线和无线、固定和移动融合发展需求,形成稳定的ODN架构,根据用户分布和业务场景部署光分路器。节点覆盖范围应按网格划分,便于就近接入。
IP地址应全网统一规划,按照自治原则将网络进行逻辑划分,应根据地域、设备分布及区域用户数量划分子网,地址分配应满足各类业务需要且具有连续性,静态和动态分配相结合。相同业务和功能应分配连续IP地址段,在满足现有需求基础上应预留一定地址空间;不得再分配IPv4私有地址,已使用IPv4私有地址应逐步转换为IPv6地址。
I-PON技术方案规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包含万兆单向IP广播系统和PON系统,确定单纤或双纤部署模式;
2)万兆单向IP广播系统上联城域有线电视传输系统,PON系统上联城域数据网;
3)PON新建系统应对EPON、10G-EPON、GPON、XG-PON等做选型论证,根据技术发展趋势选择成熟、先进并与业务需求经济适配的系统,改扩建系统应考虑保护现有投资;
4)根据光分配方式,确定设备传输指标和系统最大传输距离,确定万兆IP广播分发机、光分路器、光放大器、OLT、IP广播接收机/模块和ONU等主要性能参数;
5)根据ODN组网方案和光链路保护方式确定末级光放大器和PON模块数量,根据光放大器数量确定1550nm接入系统分配方案并考虑配置冗余端口;
6)万兆单向IP广播系统设备和OLT宜部署在具备基础设施条件的机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