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其控股子公司近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情况作了说明。
根据说明,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国安广视”)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广视”)以国安广视已经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名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国安广视进行破产清算。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东方广视对国安广视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同日,国安广视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企业破产程序系债权债务关系的集中清理程序,法院已裁定受理东方广视对国安广视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州电子”)应在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程序中主张自己的权利。北京一中院依照裁定九州电子对国安广视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至于此次其子公司破产裁定的影响,中信国安表示:
1)因北京市一中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国安广视将进入破产程序。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将丧失对国安广视的控制权,国安广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经初步测算,国安广视破产清算事项对其公司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影响额约为-0.8亿元,对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为-0.6亿元;
因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其公司财务指标造成的上述影响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与最终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受上述情况影响,中信国安的有线电视业务规模将进一步缩小;
4)为了维护其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中信国安及子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法院沟通相关事宜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随后在11月2日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信国安发出了关注函,要求其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说明截至回函日破产清算事项的具体进展,并结合国安广视的主要资产负债情况、经营业绩、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国安广视破产清算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及计算过程,并充分提示风险。
2)请结合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的具体进展,根据控制定义的三项基本要素,说明对国安广视丧失控制权的具体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说明截至回函日与国安广视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金额等,并补充列示截至回函日对国安广视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担保事项及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审议程序、担保债务情况、担保开始日期、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已涉及诉讼及相关情况,中信国安方面是否面临承担大额连带还款责任或担保责任的风险,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中信国安在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借新还旧业务的议案》,其中涉及到了以公司所有的周口国安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49%股权作质押担保;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议案》,以其公司控股子公司视京呈通信(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5880万股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