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128号),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中指出,国家对国产网络剧片发行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实施规范。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依照实施规范制定相应的办事指南,严格遵照办事指南,加强本地区国产网络剧片许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相关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国产网络剧片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根据互联网规律特点和网络剧片管理工作实际,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采取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动态监管、主体监管相结合的策略,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精准化的管理措施。国产重点网络剧片上线播出时,应使用统一标识,准确标注节目发行许可证号,固定于节目片头的显著位置展示。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国产重点网络剧片实施重点监管。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应依法取得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1)投资额较大的,具体数额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根据网络视听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并通报;
2)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招商主推的;
3)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专题版块或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
4)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
5)网络剧片制作发行主体自愿按照重点网络剧片申报的。
制作、播出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国产网络剧片,应当出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网上播出的国产电视剧片,应当持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