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中信国安表示,近日已经收到国安广视管理人公告文件,获悉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2022)京01破申6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1月30日作出(2022)京01破28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截至当日的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案》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
另外,公告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债权人认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但公告中指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对于此次国安广视的破产清算表决相关事项,中信国安方面表示,、自北京市一中院指定管理人接管之日起,国安广视不再纳入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初步测算,国安广视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影响额约为-0.8亿元,对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为-0.6亿元。
因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的上述影响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与最终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