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3年中国网络和数据安全产业高峰论坛在四川成都开幕。为进一步做好视听产业发展和产品安全应用管理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的指导下,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视听产业各方共同制定《视听产品安全应用倡议》。
视听产品安全应用倡议
为进一步引导相关单位和用户加强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持续提升视听产品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应用水平,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视听产业各方共同制定以下倡议:
一、相关单位及个人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视听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服务等活动,自觉遵守视听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标准规范。本倡议所提视听产品是指具备摄像、收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元器件、模块或整机。
二、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时,应自觉遵循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安全原则,充分尊重并保障使用者和数据被采集者的知情权、信息控制权和自主决定权。
三、从事视听产品设计的有关单位,应在产品设计、研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保护功能,设计并实现权限和行为提示等有效措施,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障产品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四、从事视听产品生产的有关单位,应加强供应商管理,自觉通过第三方安全检测等方式,加强视听新技术应用、新产品上线的安全评估,保证出售产品开启基础安全功能,有效保障出厂设备产品安全。
五、从事视听产品销售的有关单位,应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进行严格管理和记录,做好渠道管理工作,确保产品流向正规使用方。从事视听产品分销的有关单位,不应过度开发改制视听产品,不可干扰其自身安全相关设定,严格遵守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要求,分销过程中确保上下游相关方可追溯。
六、从事视听产品销售的电商平台,应完善平台合规治理体系。定期围绕关键词开展图文自查,及时下架不合规产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打击违规交易。加强行业宣导和正向引导,筑牢商家合规意识。
七、采购使用视听产品的有关单位,应合理合法使用视听产品,加强视听产品资产管理,做好产品购置登记、使用监督及回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不得违法改装、使用。
八、从事视听产品网络服务提供的有关单位,应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支持服务,加强视听产品相关识别模块所用物联网卡的安全管理。
九、从事视听产品应用服务开发的有关单位,应加强APP安全检测等工作,保证用户体验的同时应加强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有效防控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
十、从事视听产品安全服务的有关单位,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的技术研究,贴合用户及设备厂商需求,提供有效的安全服务保障,联合科研机构等技术力量,不断强化视听产品安全保障。
十一、从事视听产品安全技术研究的机构,应加强视听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技术研究,根据产品技术发展需求积极推动相关标准研制,开发测试工具,提供针对视听产品安全的测试评估,开展视听产品安全情况监测。
十二、相关单位及个人自觉落实各项要求,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