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了2023年部门1号文件《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国乡振发〔2023〕1号)。
该实施意见提出,将“和”和“美”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本要求,逐步把乡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可及、人居环境优美宜人、社会治理和谐有序、精神富有文化繁盛的乡村。
在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支持增加农村文化产品供给,建设乡村文化人才库、文化领域专家库、典型案例数据库;开展首届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开展“一县一品”特色文化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举办文化论坛和授牌仪式。
深入推广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研究制定推进“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指导意见,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等方式,鼓励各地划分综合网格,在乡村治理中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