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涉及的下发单位包括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在具体工作任务中提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修订《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电信和互联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压实属地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基础电信企业要:
1)切实加强网络建设和运行安全协调和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延伸管理,督促承包、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工程物资到货检测和随机检查,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
2)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责任落空的行为,严禁租用、使用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铁塔等设施;
3)严格落实网络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网络运行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保障网络运行安全所需的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
4)加强代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得将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代维企业。
增值电信企业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应加强平台运行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平台运行安全。
各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责任。
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核心机房、数据中心、传输干线、重要业务网元、短消息平台等电信设施以及通信局(站)巡检工作;做好电信设施抗震、防灾、防火、防雷等工作;在进行设备扩容、升级改造和业务割接等活动,或对重要系统文件、配置文件及数据文件进行操作时,要制定操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操作审批,规范操作流程,最大限度避免事故发生。
聚焦当前5G网络运行安全存在的短板弱项,开展5G网络运行安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云网融合、算网一体趋势下网络运行安全水平。完善行业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科学性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