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对外公示。
在总体目标方面,要求到2025年,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基本完善,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应用成效基本显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政府履职领域业务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云、网、数据、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建成,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体系基本形成。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体制机制更加协同高效,数据开发应用、系统整合共享、关键政务应用等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可信、合规可控的安全防护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以数据要素驱动的现代化数字政府体系更加成熟完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
在具体的任务部署方面,有提出:
1)强化政务云支撑能力。打造安全可控、异构兼容的政务云,加强整体规划与顶层设计,推动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县级统一使用市级云平台,不再单独建设。提升政务云平台计算、存储等基础支撑能力,满足大规模业务承载、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容灾备份等业务需求。加强政务云平台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推动政务云灾备体系建设,建设完善云安全资源池,配置国产密码设备,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2)加快政务外网提质升级。制定河北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实现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统一网络结构、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行维护,继续大力推进各地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建设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备份中心,完成IPV4/IPV6双栈改造。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和覆盖,实现纵向骨干网万兆到市、千兆到县、百兆到乡、村,横向覆盖省、市、县机关单位。统一各级各部门互联网出口,实现省、市、县分级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
3)加快建设一批行业专题数据库。以行业管理业务数据为基础,建设财政、税务、就业、能源、交通、物流、康养等一批行业专题数据库。
4)强化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将电梯、锅炉、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状态、检验检测、物联网监测、事故预警等信息列入监管范围,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智能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实现设备从告知到注销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5)创新数字化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等新型监管手段,对接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强化监管行为、结果、对象等基础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重点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
6)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应用”、智慧安防社区等工程前端设备覆盖和平台应用功能,通过大数据提高打击犯罪、治安联动和预防风险能力。
7)推进应急管理数字化。建设智慧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推动各类应急管理数据整合,建设工、矿、商、贸领域作业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工作平台,形成统一、规范的应急管理和监管主题数据库,加强对矿山、危化、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和各类自然灾害险情风险的监测预警,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8)提升生态环境数字治理能力。推进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归集治理,建设生态环境主题数据库。完善升级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构建环境形势分析、管控措施评估等全景智能决策支撑体系,实现生态环境全方位实时监测、污染源头全天候动态感知。积极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
9)打造智慧水利体系。搭建智慧水利总体架构,建设水利综合业务平台,聚合水利数据资源,加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建设业务支撑资源池,扩大监测感知范围,初步实现流域覆盖、智慧应用和智能管控,打造具有预报、预警等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
10)设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构建上联国家,纵向覆盖各市、雄安新区,横向连接省直各部门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作为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基础平台,统一为省、市、县提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归集治理和分析应用服务,同时具备对接同级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和军队等机构数据的能力,按需开展数据对接。各地各部门已建政务大数据平台要按照标准规范与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对接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