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计划》对外公示。
该份文件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中提出了:
1)推进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推动出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中央宣传部负责)
2)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配套规章的制定和修改。推进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推进修改《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研究制定《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南》《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在完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方面,有提到:
1)加快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中央宣传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传统文化、传统知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开展“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持续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负责)
4)做好重点开源项目的合规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开源知识产权系列培训,推动开源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和制度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5)持续推动实施数字版权管理服务认证,深入推进自主数字版权保护标准规模化部署应用。(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有涉及到:
1)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图书盗版专项整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专项整治等,落实版权主动监管和重点作品预警机制。(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对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图文、数字藏品等新媒体业态的版权监管,完善体育赛事、综艺节目、电商平台的版权保护机制。(中央宣传部负责)
3)指导各地出台省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编制配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在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方面还提出有:
1)做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等重点国际版权条约的落地实施工作,做好《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条约》等国际版权条约和法律文书谈判磋商。(中央宣传部负责)
2)推进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品牌和技术标准国际化,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海外推广应用。(广电总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