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已对外公示,共含有19条具体举措,涉及到了与通信广电等相关的措施。
在信息通信方面:
1)持续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扩容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传输网络,完善省际专线、光缆等网络设施,提升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所在省市网络互联互通质量。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带宽年扩容300G以上的,分别给予各互联单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2)争创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支持郑州市创建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资金补贴、人员编制、办公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评审要求和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在算力网络(含数据中心)方面:
1)支持算力应用。建立以“算力券”为核心的算力平台运营结算分担机制,每年发放总规模不超过5000万元的“算力券”,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使用国家超算郑州中心、算力规模100P FLOPS(每秒浮点运算次数)以上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1000个标准机架以上的数据中心算力资源,按照算力资源使用费用的20%予以奖励,每个使用单位年享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算力券”,所需资金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2)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对新建的PUE(电源使用效率)低于1.3的数据中心,或PUE年降低0.01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150万千瓦时以上)的现有数据中心,给予每个在用物理机架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支持,其中园区级数据中心PUE以园区内的单栋机房楼为单位进行计算,所需资金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电力公司)
3)支持行业型数据中心建设。对新增国家认定的交通、工业、水利等领域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支持算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鼓励超算中心、智算中心、新型数据中心等因地制宜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电力自平衡能力;对配套建设储能规模在1000千瓦时以上储能设施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其他的一些相关举措中:
1)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新建节点的建设单位,按照软硬件实际投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2)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激励。研究制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评价标准并开展评价工作,对综合发展水平前3位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综合发展水平前5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评价结果作为优先安排其他数字经济领域政策资金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3)强化用地用能服务保障。将通信基站等相关设施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市政、绿地、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设施应向5G基站建设开放并按照直供电价格结算电费,预留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管道等建设空间,并提供通行便利。支持电信企业共建共享通信管道(管孔)。鼓励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4)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引导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探索设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发放优惠利率专项贷款,积极组建银团。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建立优质项目清单,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和项目对接活动,支持社会资本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