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部、体育总局共十个部门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正式对外公示。
此次2023年版文件其实是对此前发布的2021年版文件的首次调整,而DVBCN注意到其间也对广播电视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内容作了一些调整,本着疑义相与析,也欢迎业内外人士表达自己的看法。
新版本标准中,收听广播、观看电视等部分依然是列在了第九大章节“九、文体服务保障”中的“21.公共文化服务”小节中。
注意看新老版本文件中的一些变化:
1、收听广播
(2021年版)
(2023年版)
2、观看电视
(2021年版)
(2023年版)
可以发现,新老文件中对于所要求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涉及的广播与电视节目总套数、服务对象、支出责任等方面并未有变化,但发生了两个其他方面的重要变化:
1)牵头负责单位
在2021年版中,收听广播、观看电视两项基本公共服务的牵头单位均是广电总局单独负责,但在2023年版中改为由广电总局和中央宣传部共同负责。
2)服务标准表述略有变化
原2021年版中提出的是“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而2023年新版本中不再去掉了“通过地面无线方式”这一表述,直接就变为了“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后文中DVBCN再具体分析下。
另外,在“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后一部分的表述中,主要是去掉了“通过直播卫星”这样的表述,但整体语境主体还是基于是“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设定的具体公共服务标准,而广电总局等部门以往的多项政策中均沿用的是“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也就是说通过直播卫星实现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区域,因此这一部分应当不属于是有实质性的变化。
(广电总局也在2021年间新修订版《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继续明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设置直播卫星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当前整体直播卫星电视用户约1.5亿,其中直播星“户户通”有1.3亿户。)
DVBCN试着就相关变化做些解析。
1)牵头负责单位增加了中宣部,虽然在行政等级上两部门均是国家正部级,但中宣部是定位为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像每年的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中大家其实可以通过新闻联播等权威的视频画面关注下镜头画面中的那些领导都是分属于哪些部门的。值得一提是,中宣部部长一般也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所以其正职领导级别为副国级。
像文旅部、(中央及国家)网信办、国新办、央视总台、广电总局等正职领导均会兼任为中宣部副部长,这些领导的级别均为正部级。
综合中宣部的特殊地位,广播电视作为能承载国家意识形态及政治宣传使命的权威渠道,自然也可以负责相应的工作,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支持力度方面能提供以系统性的支持。
2)至于去掉了“通过地面无线方式”这样的表述,就语境反映的信息来看,少了这样的限定主体也就意味着所有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方式均可能需要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也就是说有线电视、IPTV、地面无线电视等均要按照这样的公共服务标准去承担责任了(OTT TV按照“181”号文仍是不可以提供广播电视直播服务的)。
(2021年版)
(2023年版)
另外可环顾下文件中的另一项涉及到广播电视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少数民族文化服务”,新老版文件均明确的是“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提供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因此涉及到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则就需要有线电视承担其社会责任了,后文中也会具体提及一些。
广播电视的特殊公共服务属性定位
其实按照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了的定义及解释,涉及到广电领域的公共服务一些概念如下:
1)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通过广播电视、视听网络等传播渠道提供的产品、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2)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居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主要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
3)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居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居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因此,以往的一般执行中,有线电视多数节目应属于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但也要注意到在地方的实际执行中我们都是知道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们也在开展着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原因是为何呢?
来看新修订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中已明确:“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向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对低保户、特困人群等用户给予资费减免等优惠。”
另外,广电总局规定中:“用户逾期未按照约定缴纳有线广播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可以暂停或者终止相应业务服务,但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暂停服务期间,不得终止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信号传送服务。”
而实际执行中,其实可以注意到,地方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运营中其实不只会保留CCTV1这一套节目,而是会保留一二十套中央及省级的频道节目(一般不含高、超高清信号源),其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也依据 中央的文件制定了地方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
如《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中就明确了:“通过有线广播电视网提供不少于50套有线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7套地面数字电视节目。”收听广播则是“提供不少于15套调频广播节目”。(市与区财政分别负担)
广电的社会效益与财政补贴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方面,中央财政也一直在持续给与地方支持,每年均会安排专项资金。今年初财政部专门发布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具体支出范围方面就列举了“收听广播、观看电视”在内,主要涉及到了:
“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包括纳入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范围的发射机、附属系统购置及运行维护,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相关实施方案确定的家庭接收设备购置,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设备购置等。”
根据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表,本年度补助预算总共为1496276万元,对所涉及的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机顶盒按每户一次性补助100元核定(其他涉及广播电视的补助细节DVBCN不作过多列举)。
还有像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有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有线电视、5G广播电视、特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纳入公共服务或文化信息消费补贴范围。”
而地方层面,据悉各地的政府部门也有地方的广播电视等文广领域的具体公共服务补贴投入。
此外,实际上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还会承担许多必须的社会责任,像针对民族区域、老少边穷地区、低保用户的基本收视费用减免政策等,疫情期间,多地也开展了电视基本收视免费看、欠费不停机/不停网、“空中课堂”保障服务等等行动。
结语:
综合来看,本次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还是能看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依然是集中在了社保、住建、医疗、养老、文体等领域,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作为负责文化保障的国有文化企业,无论每次相关政策如何调整其必然还是会承担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的,而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相信还有更多的话题点值得揣摩,因此也更需要从政策着手研究下一步的广电网络业务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