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外公示。
提出的一批政策措施中涉及到信息通信等方面的内容如下:
1)壮大信息服务消费,顺应“Z世代”消费潮流,推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网络文学、网络视频、在线演艺、在线观展、电子游戏、数字新闻等数字文化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对符合条件的应用体验中心,按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
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5G网络覆盖能力,年内16市全部达到“千兆城市”建设标准,全省累计开通5G基站20万个以上,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70%以上。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空天信息等技术应用,全年完成1000个商务楼宇和10000个电梯车库5G网络深度覆盖。实施5G基站奖补政策,对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枢纽、智慧医疗、城市管理、智慧民生、智慧教育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新建5G基站,省级财政按照基站对应用的推动作用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3)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市结合开学季、暑假促销季,对学生群体购买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耳机、音响、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等产品,通过消费券等方式给予一定优惠。统筹省级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根据各市实际拉动电子产品消费情况,给予奖补支持。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根据产品能效、水效等给予差异化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4)加快发展直播电商,培育一批电商基地,吸引直播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集聚。组织开展金秋双节直播季、山东电子商务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对参加的电商企业给予平台流量、金融服务、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等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其他的一些相关举措如下:
1)组织开展家居、家纺、家装等消费节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市制定专门政策,培育发展高品质家居家装市场,推广应用全智能装配一体化等产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的节能、绿色、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统筹用好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废旧家电拆解处理重点项目建设。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家电、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提升废旧家居产品回收处置便利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2)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3)促进文娱会展消费,办好中华传统工艺大会、“山东手造”精品展等活动,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4)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促进线上复诊、医保支付、药品配送一体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加快推进9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7个特色中医院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5)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出台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培育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业态,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全年新增社区老年食堂3000家、护理型床位2.5万张,实施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3万户。(牵头单位: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