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有两场关于广电行业的重大热点话题相关会议已经召开,也因时间恰逢阔别三年的BIRTV盛会,在刚进入9月时DVBCN就趁机回顾并谈下一些看法。
一、两场“治理”型会议提示了什么?
先整体看下广电总局的这两次会议一些要点内容!
1)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时间于8月21日,并且涉及的新闻报道当日便直接上了央视《新闻联播》,可以看出此次会议有多重要。
参与的主管部门/单位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等。
另外是有中央宣传部和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同志,部分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有线网络公司运营商、电信运营商、IPTV集成播控平台、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电视机生产厂商、主要内容提供方等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中有明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民心工程和系统工程,统筹有线电视、IPTV 和互联网电视三大体系,把握好电视大屏的意识形态属性、公共服务属性和技术产业属性,攻坚克难、协调联动,下大气力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看电视的满意度,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会议的主要要求包括:
“在前期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综合考虑近中远三个阶段,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聚焦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问题,电视‘套娃’收费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大力改善用户开机看电视的体验,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即看直播电视频道。”
本次会议明确的是两个“治理”问题,治理电视“套娃”收费问题、电视操作复杂问题。
2)广电总局科技司召开治理电视操作复杂实施方案宣贯会
此次会议是总局科技司具体组织的,整体的通报内容如下:
“8月24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召开治理电视操作复杂实施方案宣贯会。会议介绍相关工作背景及工作要求,宣贯治理有线电视及IPTV操作复杂实施指南及工作机制,提出试点效果监测数据对接要求。工信部电子司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会。各省局台网、电信运营商,中国广电、爱上传媒、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400余名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中国广电代表广电有线的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主体负责单位,爱上传媒代表IPTV全国播控总平台单位,工信部电子司参与应该是主要会涉及到电视终端及系统等相关的标准及其他一些管理责任。
另外也要注意到,此次会议针对的端口主体是有线电视和IPTV,但没有组织互联网电视方(OTT)参与,因此着重解决的是电视频道直播的两个大端口的便捷看电视问题。
3)预期试点成效成果
广电有线方面,多地网络公司其实在会议前已经陆续进行了操作界面优化等,会议后,也有对有线电视的产品权益做了些调整,更多的地方也在陆续跟进中,甚至有些广电网络公司借机做了“便捷看电视”、“有线电视收费不套路”的营销推广。
像曹淑敏部长在8月中旬调研中国广电湖南公司时,对湖南公司在“杜绝套娃收费”方面“统一收银台,严格把控产品定价、计费、鉴权流程,从源头上阻断了‘套娃’行为”的重要举措就给予了肯定。
而整体的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就是BIRTV,今年新上任的杨国瑞副部长在发言中便提到了要注重回应人民关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简便看电视、高质量看电视”的迫切需求,解决电视“套娃收费”、电视终端操作复杂、互联网高清以及高清/超高清端到端能力不足等反映强烈的问题。
中国广电董事长宋起柱也在大会上具体提到,中国广电正围绕“开机即看直播频道”的目标,简化电视操作,让电视更好用、更易用,进一步提升人机交互的体验。也将开展电视“套娃”收费等的治理,依法依规完善公开透明诚信的收费制度,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让广大用户更放心、更舒心。
二、对此次电视专项治理行动的一些看法
两场专题会议,明确针对的是电视“套娃”收费、电视操作复杂的两大问题,如今年DVBCN的几篇文章有提及,一两年内反反复复的被主流中央媒体报道,引发的反复舆情已受到了高度关注。但也要注意到,“广电”“广播电视”“电视”是三个特别广泛化的概念,因此某些自媒体相关文章中毫不意外的就将许多主体“完美”的搞混淆了。
1)“浑水摸鱼”不可为,要明晰广电各涉事主体
按照透露出的相关治理方案来看,大体治理的思路未变,基本还是广科院等单位经过大半年调研后制定的初步思路,主要涉及到了电视大屏的页面整改、收费整改以及运营整改的三个层次,会全方位的影响到了“电视”领域的各个产业方。
(某家传媒公众号的文章截图)
有部分自媒体、甚至有影响力的公共媒体在一些文章、视频的说法、理解明显有误,有将OTT互联网电视端理解为是能提供“频道直播”的电视,但经典的“181”号文中可是从未许可过OTT去搞电视频道直播,也不存在与OTT牌照方可以获得电视直播授权的说法,像新闻传媒界某影响力较大的媒体竟写出了“只有同牌照方进行合作的电视厂商,才有可能获得卫视直播权”。
另有部分自媒体文章存在故意将有线电视正常收视费等同于“套娃收费”的语句,需要明确的是,有线电视基础收视实行的是政府定价,而增值电视服务则由广电企业等多方协调定价。
(像图里这个平台自媒体的说法过于离谱,这是将不同的主体行为完完全全地混淆了……)
值得一提的是,“软终端”仍在被电信、有线运营商试推广中,经许可的广电有线“宽带电视”项目预期能突破大小屏不同端口的限制,基于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以提供广播电视服务,因为这是经广电总局批准的试点项目。
2)专项治理工作的展望
朱咏雷副部长其实也在今年的5月、7月的一些会议中曾提了一些说法:
对有线电视、IPTV要求“正确处理直播业务与增值服务之间的关系”、在研究推进电视服务用户体验工作时提出“今年基于现有技术条件,通过页面设计、流程重构等实现简捷看电视的功能示范”等。
此次治理必然也是一场跨部门的大协调作战,因为涉及到的主管部门责任确实较多、也很分散,不是仅靠广电总局一个部门便能全局掌控的。
就后续影响来看,对有线、IPTV的影响不是很大,他们多以基础收视业务为电视收入的最大构成,像有线是特别依靠电视用户缴费规模为重,增值服务影响不是很大,本身权益包也少、套路少,因此调整的也就很快。
OTT则受伤较重,试点方案中,OTT主界面推荐免费与付费比例固定为1:1,OTT“套娃”问题是最为严重,也是这一两年来多家主流媒体轮番报道的问题端口主体,后续强制定标准会大大损伤到OTT各产业链已生成的这种成熟的权益输送模式,特别是要求OTT集成方回归责任主体,终端厂商、内容方、广告方等注定了各自的已有利益模式将会受到极大损害。另外,对后续OTT集成牌照方的技术、管理、运营也是个问题,长期来造就了牌照方们愿意通过这种“放权”来获益的原因也是因为其比较缺失关于技术、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团队及体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