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发布了《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应急广播系统密码应用技术规范》《应急广播系统数字签名技术规范》《模拟调频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中波调幅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应急广播卫星传输技术规范》《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共计12项应急广播标准文件,现已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
根据术语解释,应急信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因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而发布的信息。(应急信息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危害程度等,分为紧急类和非紧急类。)
应急广播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信息传送方式,向公众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播发应急信息的传送播出系统。
应急广播消息指,各级应急广播平台之间,以及应急广播平台到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之间传递的,根据应急信息生成的应急广播播发相关数据。(包括应急广播消息指令文件、应急广播消息指令签名文件、应急广播节目资源文件等。)
应急广播接收终端指,能够接收应急广播消息的接收设备,包括收音机类、电视机类、机顶盒类、视听载体类、移动接收类、大喇叭类、显示屏类等。
1、《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应急广播系统架构、总体功能和性能要求。适用于应急广播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
应急广播系统由应急广播平台、传输覆盖网、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和效果监测评估系统等组成。
应急广播平台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四级平台之间由通信专线、电子政务外网或卫星等方式进行连接。
传输覆盖网包括中波、短波、调频、地面数字电视、有线数字电视、卫星、IPTV、互联网电视、大喇叭系统、广电5G、机动应急广播、数字音频广播等。
传输覆盖网负责将应急广播平台播发的应急广播消息适配成适合不同通道传输格式的传输覆盖指令和音视频内容,发送至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卫星传输和短波广播也可将国家级应急广播平台的应急广播消息传输至省、市、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或对应的传输覆盖网前端台站,用于提高系统的抗灾能力和传输时效。
应急广播平台负责从本级政府、应急信息发布部门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信息源接收信息,接收上下级应急广播平台的应急广播消息。
应急广播平台可接入和播发的信息主要有:
a) 广播电视节目;
b)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发布的应急信息;
c)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信息、社会公告等;
d) 基层管理部门发布的所辖区域的社会治理信息;
e)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向公众发布的其他信息。
b)~e)中的信息的类别、内容和发布范围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应急信息发布部门确定,至少应包含来源单位名称、事件级别、事件类型、发布内容、目标区域、发布时间等基本内容。发布内容可以采用文本、图片、音频文件、音频流等格式。
应急广播平台应支持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格式信息的接收、处理和转换,采用自动“文转语”功能将文字转换为语音文件。少数民族地区的应急广播平台可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播发功能,至少具备汉语播发功能。
2、《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各级应急广播平台之间、应急广播平台与应急广播适配器之间的接口功能、接口协议和数据文件格式等。适用于各级应急广播平台之间、应急广播平台与应急广播适配器之间的数据交互,以及应急广播平台、应急广播适配器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
应急广播平台接口由接口请求方和接口响应方组成,接口请求方和接口响应方使用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进行数据传输。应急广播平台接口类型包括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应急广播平台与应急广播适配器等之间的接口。
应急广播平台数据交互主体分为接口请求方和接口响应方,接口请求方和接口响应方使用HTTP协议进行数据传输,实现各个接口功能。其中接口请求方为客户端,主动向接口响应方发起HTTP连接请求;接口响应方为服务端,创建HTTP服务端口,侦听处理接口请求方的请求。
3、《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应急广播消息的协议结构、语法语义及编码规则。适用于应急广播系统各业务环节中应急广播消息的生成与解析。
应急广播平台接收到应急信息后,结合应急广播系统资源状态,制作生成统一格式的应急广播消息文件。其中,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包含在应急广播消息指令文件中,多媒体内容包含在应急广播节目资源文件中,指令文件数字签名后生成应急广播消息指令签名文件。应急广播消息以TAR格式的文件在应急广播平台、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及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之间传递。
4、《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应急广播系统资源的分类和编码方法。适用于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和效果监测评估系统等应急广播系统和设备之间传输的应急广播系统资源编码格式的规范和统一。
5、《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县级应急广播系统的基本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工作模式、系统接口、技术要求和主要功能。适用于新建县级应急广播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也适用于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作为国家应急广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接收终端和效果监测评估系统等部分组成。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各组成部分主要功能如下。
a)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具备与本级政府、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和上级应急广播平台的对接接口,实现应急信息和应急广播消息的接入和采集。具备解析处理、信息存储、资源管理、调度控制、传输封装、系统管理等功能,同时,县级应急广播平台通过与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的对接,实现应急广播消息的播发。负责保障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接收终端的安全运行,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具备回传能力的应急广播接收终端需将播发状态等信息回传至县应急广播平台,用于对应急广播播发过程的监测和评估;少数民族地区的应急广播平台宜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播发功能。
b) 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县级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由调频广播、地面数字电视、有线数字电视、机动应急广播系统、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系统的一种或多种组成。通过在前端/台站部署应急广播适配器和相应改造,实现应急广播消息的接收、验证、响应和播出功能;机动应急广播系统用于在应急时期对上述传输覆盖手段的补充。数据回传网络用于应急广播系统中关键设备和具备回传功能的接收终端的数据的回传。
c) 接收终端: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可控制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包括具有应急广播功能的有线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公共接收终端和应急广播大喇叭接收终端等。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应优先播发紧急类应急信息。现有收音机、电视机等广播电视终端,可通过收听对应频率频道的广播电视节目获取应急信息。
d) 效果监测评估系统:应急广播效果监测评估系统与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接收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应急广播适配器和应急广播接收终端的运行数据;同时,应急广播效果监测评估系统与应急广播采集终端对接,获取应急广播播发效果数据;效果监测评估系统汇总上述数据,对应急广播播发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实现系统响应情况检测、播发情况检测、工作状态监测、播发状态监测和播发效果评估等主要功能。
e) 安全体系:县级应急广播安全体系应保障从应急信息接入、调度控制、传输覆盖,最终到达接收终端全流程的信息安全;在县级应急广播系统中,采用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技术保障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和传输覆盖指令在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将应急广播消息发送到县级有线数字电视前端,部署在有线数字电视前端的应急广播适配器,接收解析应急广播消息,响应应急广播消息指令,生成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应急广播内容表传送流,并经由有线数字电视前端系统进行复用播发。具备应急广播功能的有线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实现自动唤醒和强制接收,并以滚动字幕或切换频道图像、伴音等方式播发应急信息。应急广播适配器将应急广播消息接收处理情况反馈至县级应急广播平台。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接收本级政府、应急信息发布部门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发布的应急信息,以及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快速处理并结合本级应急广播资源情况生成应急广播消息,调度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传送至应急广播接收终端,播发应急信息。同时负责保障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接收终端的安全运行,监测、汇总、上报应急信息播发和系统运行等情况,少数民族地区的应急广播平台宜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播发功能。
县级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以现有县级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网络为基础,通过在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地面数字电视前端、调频广播台站部署应急广播适配器和进行相应改造,建设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和机动应急广播系统,在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的统一调度下,实现应急广播消息的有效覆盖。传输覆盖网关键设备(系统)主要包括调频广播应急广播适配器、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适配器、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适配器、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机动应急广播系统、数据回传网络等。
6、《应急广播系统密码应用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应急广播系统密码应用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指导、规范应急广播系统密码的应用、运行及测评。(文件中,“密码”指“商用密码”。)
应急广播系统应在系统规划阶段制定密码应用方案,并经第三方对方案进行评审。应急广播系统在系统建设阶段应按照通过评审的密码应用方案进行建设,应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正式上线运行,并应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定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应急广播系统中所用的动态令牌、智能密码钥匙、虚拟专用网络(VPN)、密码模块、服务器密码机、签名验签服务器等密码产品应具有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
国家级及省级应急广播系统所使用的动态令牌、智能密码钥匙、VPN、密码模块、服务器密码机、签名验签服务器等密码产品应达到 GB/T 37092 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安全要求。市、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所使用的动态令牌、智能密码钥匙、VPN、密码模块、服务器密码机、签名验签服务器等密码产品应达到 GB/T 37092规定的一级及以上安全要求。
7、《应急广播系统数字签名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和应急广播传输覆盖主体指令的数字签名安全保护机制。适用于应急广播从应急信息接入、调度控制、传输覆盖到接收全流程的安全保护。
数字签名,指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做密码变换,这种附加数据或密码变换被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的来源和完整性,达到保护数据、防止被非法伪造的目的。
应急广播系统采用数字签名技术对传输的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和应急广播传输覆盖主体指令进行安全保护。应急广播数字签名框架见图1。
应急广播平台、应急广播适配器和应急广播接收终端之间传输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和应急广播传输覆盖主体指令时,发送端使用自身私钥对发送的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和应急广播传输覆盖主体指令进行签名,将签名信息与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和应急广播传输覆盖主体指令一同发送。接收端使用发送端数字证书对接收到的应急广播业务数据和应急广播传输覆盖主体指令进行数字签名验证。
8、《模拟调频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模拟调频广播系统中应急广播消息的封装协议、基带编码和调制解调机制。适用于基于模拟调频广播的应急广播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相关设备的开发和制造。
9、《中波调幅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中波调幅广播的应急广播消息传输机制、应急广播消息封装协议、信道编码和调制、中波发射台站对应急广播消息的处理要求和中波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对应急广播消息的解调接收和处理要求。适用于中波调幅广播应急广播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
中波发射台站的应急广播适配器在接收到应急广播消息后,应急广播适配器控制音频切换器将原中波音频节目信号切换,经中波发射机输出中波射频信号,正在接收该频率的个人终端将接收到应急广播节目;在需要终端唤醒时,应急广播适配器控制音频切换器输出加入应急广播唤醒指令(MSK信号)后的应急广播音频节目信号,经中波发射机输出中波射频信号,中波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响应唤醒指令,接收并播放应急广播节目。
10、《应急广播卫星传输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基于卫星广播电视传输的应急广播消息封装协议和处理要求。适用于利用卫星广播电视传输系统传送应急广播消息,以及相关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开发和运行维护。本文件不适用于卫星直播应急广播相关系统。
应急广播卫星传输系统是基于卫星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构建的应急广播系统,主要由卫星传输应急广播适配器、卫星广播电视上行传输系统、传输卫星和卫星广播电视接收系统等构成,其架构见图1。
应急广播平台通过平台接口将应急广播消息传送给卫星传输应急广播适配器,卫星传输应急广播适配器对应急广播消息进行验签,验证通过后,按照应急广播消息封装协议,保留原始数字签名信息,生成应急广播卫星传送流,在应急广播消息的播发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之内循环播发送至卫星广播电视上行传输系统,卫星广播电视上行传输系统将应急广播卫星传送流复用至系统内进行上星传输;各级应急广播平台或传输覆盖资源通过各自的卫星广播电视接收系统接收处理传送流,并按照应急广播消息要求通过相应系统进行播发。
11、《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该文件规定了基于DVB-C的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系统的应急广播消息传输和指令安全保护机制、应急广播消息封装协议、应急广播数字证书授权协议和管理配置协议,以及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对应急广播消息的处理要求和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对应急广播消息处理与展现要求。适用于基于有线数字电视的应急广播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
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系统是基于有线数字电视传输网络构建的应急广播系统,主要由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适配器、有线数字电视复用播出系统、有线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和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等构成,其架构见图1。
应急广播平台将应急广播消息通过平台接口传送给有线数字电视前端的应急广播适配器,应急广播适配器对应急广播消息中的指令数据进行验签,验证消息合法性后,依据本文件封装形成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应急广播内容表传送流,通过有线数字电视复用播出系统进行处理、复用和播发。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对应急广播消息进行验证、处理,通过字幕、图片、音视频方式播放,当需要通过特定的频道进行应急广播消息内容播放时,使用指定频道播放相关内容,并通过应急广播索引表将指定频道的参数传送给有线数字应急广播接收终端,使其可以跳转至指定频道播放应急广播音视频内容。具备数据回传功能的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将状态信息、播放结果等数据回传至本级应急广播平台。
基于有线数字电视的应急广播系统中采用全频点指定PID透传的方式传输应急广播消息。为兼容当前已部署的各类遵循之前临时技术文件开发部署的适配器和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产品,本文件中对基于有线数字电视通道传送的采用行政区划编码寻址的非快速处理机制数据采用原有协议进行传输,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内容表的规定保持不变。对于地震预警数据等需要通过快速处理机制进行播发的应急广播消息,本文件中新定义快速处理机制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快速处理机制应急广播内容表,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适配器根据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数据是否为快速处理机制数据,决定是否生成快速处理机制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快速处理机制应急广播内容表。
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在开机状态下,应实时接收、处理和播放应急广播消息,并能在需要时按照指令跳转到指定频道进行播放;当应急广播索引表版本号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获取应急广播索引表的内容进行处理。
终端对收到的应急广播的文本内容,应按照应急广播消息设置播放对应的语种内容,并在本条应急广播消息有效期内循环播放。
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应按照辅助数据的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播放,其中对于平台接口协议中类型为音视频流的辅助数据,由平台将该音视频流转为音视频节目,并将节目的描述符放入指定频道描述中以节目的形式进行播放,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接收终端不支持类型为音视频流的辅助数据播发。在播放含有音频的辅助数据时,终端应自动记录当前音量的设置值后,将当前音量调整到应急广播默认音量。当对应消息停发后,终端应自动将当前音量恢复到播放应急广播前记录的音量设置值。
12、《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该文件规定了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适用于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的设计、生产、建设和运行。
应急广播大喇叭终端,用于接收应急广播大喇叭前端应急广播信号,经过安全验证和解析处理后通过内置或外置扬声器播出应急广播音频的终端设备。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是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县/乡/村三级前端、传输覆盖网和大喇叭终端组成,系统结构见图1。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受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控制和调度,负责将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经各级前端转换、适配封装和调制后,通过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调频广播/IP 等通道将应急广播传输覆盖指令发送到各类大喇叭终端,激活终端播出应急广播消息内容。县/乡/村级前端可通过话筒等方式接入本地播发需求,乡/村级前端具备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无线通道的应急广播消息接入和响应能力,乡/村级前端及部分终端可将播发和工作状态通过状态数据回传网络回传至县级应急广播平台。
大喇叭系统县级前端,负责将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封装成对应通道的传输覆盖指令和音频消息内容,通过FM、数字电视、IP等传输方式,发送到目标区域激活大喇叭终端及时播出,包括大喇叭适配器和传输设备。
大喇叭系统乡/村级前端,负责对乡/村级本地播发内容进行采集编码,将本级播发内容封装成对应通道的传输覆盖指令和音频消息内容,通过传输覆盖网,发送到目标区域激活大喇叭终端及时播出。
乡/村级大喇叭前端同时需通过传输覆盖网实时检测接收上级应急广播消息,根据上级应急广播消息内容启动本级应急广播播发,将上级应急广播消息进行解码处理后再次封装生成本级通道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指令和音频内容,送至相应传输网络,发送到目标区域激活大喇叭终端及时播出。大喇叭系统乡/村级前端由大喇叭适配器、音频或节目制作处理设备、传输覆盖设备组成。
传输网络包括县/乡/村级前端间的大喇叭传输覆盖指令和消息内容的传输、终端接入和数据回传通道。大喇叭传输覆盖指令和消息内容可采用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通信网络等通道进行传输;终端可采用通信网络、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调频广播、专线功率馈送等方式接入;数据回传可采用通信网络、有线电视双向网络等方式。
终端方面,可接收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调频广播、通信网络等一种或多种应急广播大喇叭传输覆盖指令和消息内容,并按指令要求进行播发,应具备远程唤醒、安全验证、快速播出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