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吉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对外公示。
在总体工作目标中提出,千兆宽带、5G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建设步伐加快,优化数据中心产业结构,由通用+存储为主的数据中心向智算+超算结构转移,数据、算力和能源之间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增强,算力规模大幅提高,打造一批算力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
提出的一批重点任务方面包括:
1)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千兆城市”建设,持续扩大千兆网络覆盖范围。加快长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谋划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打造东北地区重要信息通信枢纽。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窄带物联网)、4G(LTE-Cat1)和5G网络迁移,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大力推进5G应用示范,逐步构建低中高频协同发展的5G网络体系,形成“以建促用、以用促建”的良性发展模式。
2)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发挥我省“芯、光、星、车、网”领域优势,推动具有“先进性、重大性、可用性”的技术攻关项目,引导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应用示范,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引领支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从“0”到“1”原创性开创性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依托企业转化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级信息产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促进企业需求与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效对接,突出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企业的引导与精准对接,采用“揭榜挂帅”和“军令状”等机制,使科技创新“围绕需求、贴近市场、服务产业”。
4)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千兆城市”建设,持续扩大千兆网络覆盖范围。加快长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谋划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打造东北地区重要信息通信枢纽。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窄带物联网)、4G(LTE-Cat1)和5G网络迁移,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大力推进5G应用示范,逐步构建低中高频协同发展的5G网络体系,形成“以建促用、以用促建”的良性发展模式。
5)夯实算力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长春市算力中心、长春新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等重点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加入国家算力网络,建设新型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传统数据中心智能化改造,探索建立算力调度机制,化解算力供需矛盾。依托吉林西部风光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白城、松原、双辽“绿电”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算力产业。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在靠近用户侧部署技术超前、规模适度的边缘计算节点、边缘云、边缘网关,加快建设面向特色场景的边缘计算能力,推动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边缘计算节点部署。
6)抢抓人工智能产业。聚焦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智能化工厂、数字化智能生产车间、智能网联汽车等人工智能领域项目建设。推动国内外龙头企业在吉设立人工智能子公司,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人工智能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园、AI双创基地等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打造全省智能“工具箱”。推动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教育、养老、家居等特色行业融合应用,积极谋划一批“AI+”赋能合作项目,力争每年打造不少于10个深度应用场景和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
7)发展大数据产业。创新大数据发展模式,围绕大数据生命周期,建设面向全国的大数据深加工服务基地。推动《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修订工作,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省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紧扣大数据产业链图谱,着力引进发展大数据补链强链企业。推动各地优化整合大数据产业园区,开展国家、省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评定。力争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发展50家以上大数据应用和服务示范企业。
8)壮大光电信息产业。引导企业和高校院(所)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推动光电元器件、高端芯片、先进工艺和生产装备等核心技术研发,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通过项目投资、资源共享、投资办厂、知识产权入股、建立研发中心等多种投资合作形式,与国内外光电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推进光电全产业链建设布局。推动我省卫星及其产业生态发展,推动长春新型显示材料、动力电池等一批项目建设,推动重点企业上市进程,加强光电信息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认定,扶持企业做优做强。
9)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深化长春市数据交易市场试点建设,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探索数据确权、评估、定价、交易、安全等机制,深化数据交易机构合作。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按需推进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建设,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生产、沉淀、治理一体化,为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提供可靠支撑。引导企业开放数据,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加快医疗、交通、金融等行业数据归集共享、融合应用创新。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标准规范。
10)推动乡村数字化治理。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实现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探索城乡联动、资源共享、精细高效的智慧治理新模式。加强农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统筹推进“互联网+”与乡村党建、乡村法治、乡风文明、乡村文化融合建设,构建乡村治理的党建、法治、乡风文明、乡村文化、农村社区服务等大数据平台。全面普及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数字化民生服务应用,繁荣乡村网络文化。
11)加深文旅数字化转型发展。积极推动吉林省文化数据库、国家文化专网吉林部分、吉林文化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吉林省文化数字融平台等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演播、数字艺术、数字印刷、数字创意、数字动漫、数字娱乐、高新视频、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推动点阵式数字资源知识服务融合出版平台、出版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媒体资产管理平台等项目实施。加快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规范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建设,推动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研究出台吉林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赋能)规划方案,启动数字文旅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文化云、旅游云两大应用体系,推进文旅大脑建设,实现文旅行业监管、公共服务、游客体验、营销推广全链条数字赋能,建设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