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注意到,国务院办公厅已于5月9日公示了《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而业界长期所关注的《广播电视法草案》《电信法草案》依然在工作计划内。
根据工作计划说明,为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系列法案中,《电信法草案》在其中。
为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文化强国战略,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系列法案中,《人工智能法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在其中。
在《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方面,此次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共有21件,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则便是包含了《广播电视法草案》《电信法草案》《人工智能法草案》这三部法案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此前连续两年发布的《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电信法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两部草案其实也在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中。
《人工智能法草案》则是在2023年起加入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法》则依然没出现在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
众所周知,长期来我国并未有专门的《广播电视法》,长期是以自1997年开始施行、后经过多次修订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作为主体法律文件等。
而后在2021年3月16日,广电总局对外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因此此份《广播电视法》也将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真正意义上的广播电视法。
另外,专门的《电信法》也超长期的处于草案阶段,依然未正式确定,主要以《电信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就有提及,2023年积极推动将广播电视法等广电立法项目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而对于2024年广播电视法治工作安排方面,广电总局明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制度,大力推动广播电视法等立法工作,加强广电系统执法能力建设。
据不久前4月份在福州举行的全国广播电视法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通报中就要求以《广播电视法》立法工作为龙头,体系化推进相关法规性文件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体系。而当期会议中还举行了《广播电视法》立法工作座谈会。
根据广电总局曾在《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说明,制定行业基本法,将会更好地保障广播电视行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广播电视服务。随着媒体融合走向深入,全媒体传播已经成为主流趋势,融媒体中心等机构成为广播电视业务的开办机构,现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设定的以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审批为主的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这一新的发展和管理需求。广播电视领域长期存在基础立法缺位、法规规章制定依据不足等问题,行业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于行业发展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