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向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印发的《北京信息通信行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打造“北京服务”二十条措施》、《北京信息通信行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打造“北京服务”任务清单》已对外公示。
《北京信息通信行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打造“北京服务”二十条措施》方面有涉及到:
1)保障通信建设通行权
公开共建共享政策文件,引导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入场,平等开放网络服务。
2)提升企业网络质量透明度
基础电信企业要提高互联网服务质量关键指标的透明度,在线公开企业网络上下行速率、时延、故障恢复时间等指标结果。
3)提升企业用网费用透明度
基础电信企业应落实费用公开机制,费用如有变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
4)保障商业用户知情权
基础电信企业应通过门户网站和APP在线发布网络中断计划的公告,多种渠道提前告知用户。
5)设立企业服务专线(席)
提升基础电信企业对企业用户服务水平与响应速度,北京联通、北京移动、北京电信的企业服务专线号码分别为10019、100868、10009,歌华有线在客服热线96196中设立企业服务专席。
6)优化精简套餐产品
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遵守市场规则,精简流量包、加油包,便于消费者分析、比较、选择和使用。
7)提升数字适老化服务能力
组织开展“数字适老中国行(北京站)”活动,推动基础电信企业自营厅爱心专席覆盖率达100%。实现基础电信企业线下线上数字适老服务协同更加高效,面向老年人的数字产品与服务体验更加均衡、可及。
8)增强行业适老化、无障碍技术创新能力
深入推进北京地区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层级不断深入,构建行业发展新生态,提升数字技术适老化、无障碍领域融合发展水平,助力“银发经济”发展。
9)完善入境游专属套餐
对入境游专属套餐业务办理全流程进行梳理完善,鼓励提供入境游专属套餐合同的多语言版本。
《北京信息通信行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打造“北京服务”任务清单》方面有涉及到:
1)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
以政务中心、文旅景区、医疗机构、高等学校、交通枢纽、城市地铁、公路铁路水路、重点商超、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绿道系统、乡镇农村等重点场景为着力点,加快弥补网络覆盖和业务服务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升移动用户端到端业务感知。
2)推进“光网之都,万兆之城”行动计划
开展F5G-A万兆光网创新技术试点应用,加大骨干网400Gbps大容量传输系统部署,打造全市泛在覆盖的OTN(全光传送网)底座,统筹建设重点算力中心直连网络,构建全市1毫秒、环京2毫秒、京津冀3毫秒时延圈,推进万兆宽带进社区,提高FTTR(光纤到房间)用户占比,加速SDH设备更新替换。
3)推进5G-A技术演进及应用创新
推进万兆速率、千亿物联、通感一体、确定性能力、空天地一体、原生智能的5G-A网络建设,在重点场景及区域实现5G-A网络覆盖。加快建设5G-A全连接工厂,打造一批5G-A城市治理、数智民生、智慧乡村等创新应用标杆项目。
4)实施5G轻量化(RedCap)贯通行动
持续推进5GRedCap网络升级,已建5G基站完成5GRedCap升级,新建5G基站支持5GRedCap。2024年底前实现城区连续覆盖,满足可穿戴设备、智慧汽车等移动场景的应用需求。围绕工业网关、摄像头、自动导引运输车(AGV)等丰富RedCap终端产品。促进RedCap创新应用在重点行业的推广,开展面向R18版RedCap技术演进。
5)大力发展5G行业专网
积极打造5G全连接工厂、办公双域专网和园区精品专网。鼓励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运营模式探索,推动垂直行业加快数智化转型。
6)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
加大IPv6网络优化力度,开展IPv6网络端到端贯通水平和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有效提升IPv6用户和流量规模。
7)争创5G“扬帆之城”
促进5G赋能千行百业,聚焦工业互联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物流和融合媒体等领域,培育5G新业态,推动5G应用从试点示范走向规模化部署。
8)做好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监管工作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和信息系统建设,为试点开放提供监管支撑。
此次扩大开放的业务是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9)深入开展电信业务实名登记
加强电话卡、物联网卡、短信端口、宽带专线等实名管理和业务合作管理。
10)深化涉诈黑灰产治理
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新型涉诈设备、软件及高案发场景,及时发现线索,协同公安机关打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