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印发的《四川省应急广播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版)》已对外公布。
“实施方案”中指明,四川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在四川省广播电视局的指导下,由相关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各相关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作为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利用广播电视资源,建设形成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贯通、可管可控、便捷高效、综合覆盖和适应新媒体传播需求的应急广播体系,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现代治理能力,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目标方面,基本建成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实现应急信息及时汇聚、快速制作发布、信号精准覆盖、终端实时响应、效果监测评估等功能,实现应急广播信息全时段、全天候、全方位、调度灵活、指挥便捷、快速准确、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任务方面,根据国家、省发布的应急广播总体规划与技术指导意见,结合各县应急广播实际情况,建设完善县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系统、制作播出系统、传输覆盖网、信息安全系统、应急广播终端以及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任务。
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由省广电局负责统筹规划,编制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意见、科学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督查指导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做好地方上报建设方案的备案,协调指导市、县级应急广播平台与省应急广播平台联调测试开展项目建成后抽查工作。省广电局会同财政厅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县级建设项目: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初步验收依据和具体要求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最终验收依据和要求完成最终验收工作。市级建设项目: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任务由市级广电行政部门组织验收工作。市级验收合格后完成相应的交接工作,将项目资料进行存档,并报省广电局备案。省广电局对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已验收合格的项目组织抽查验收工作,对抽查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后再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