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宽带中国、文化强国战略不断取得新进展,信息和大视频产业的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三网融合持续深化推进,有线电视网络行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行业步入转型发展的新时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国家战略和行业政策的推动下,一系列法令政策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及《“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中,均对有线电视网络及其光缆、电缆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明确定位,有线电视网络已经不仅仅是“广播电视传输机构”,更是重要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成为保证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基本设施,成为国家战略性基础资源和支撑,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定位和社会价值不断得以确认和提升。
(2)有线电视用户规模增长触顶,行业发展已由用户规模驱动阶段逐步过渡到价值增长阶段。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23亿户,基本实现了我国城镇地区家庭用户的全覆盖,数字化率达到88.3%,有线电视收视市场已发展成熟、趋于饱和;而互联网、电信网持续高速发展也对有线电视网形成了空前的竞争压力,2016年行业用户首次出现负增长。在此形势下,以往高度依赖于用户规模增长的行业增收模式难以为继,行业逐步转向以发展新业务、提升用户ARPU为主的价值增长模式。目前,部分省/市/自治区级有线电视网,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其传统基础收视费收入占比已经下降至50%以下(注:2015年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数据),行业转型进程加快。
(3)“全国一网”取得突破,行业发展标准化水平将逐步提升。实现“全国一网”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电总局赋予有线电视网络行业的使命,也是基础网络发展壮大的必经路径。2014年5月28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广电)挂牌成立。作为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中国广电肩负着网络整合,实现有线电视网络“全国一网”的重要使命,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虽然任务艰巨、道路漫长,但是中国广电的成立,势必将对目前全国有线电视“一省一网”这样分散的行业发展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全国一网”的整合之路也对行业标准化、一体化运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三网融合破冰,行业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面临新的行业管理要求。2016年5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广电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准中国广电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这意味着中国广电成为继三大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之后,国内第四个具备在全国开展基于固网的基础电信业务资质的企业,也意味着中国有线电视网络经营的各类电信业务将被纳入工信部的管理范畴,接受工信部现行的行业管理和信息统计制度体系,这也必然要求现行的有线电视网络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应兼顾电信网、互联网的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匹配。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有线电视网络已经完成了收视覆盖的历史使命,由封闭垄断型市场环境逐步向开放竞争型市场环境适应,由自发型松散的行业组织逐步迈向统一规划运营的一体化组织调整,由粗放型企业经营模式逐步向精细化、价值化运营新模式转型。因此,无论是行业管理层面还是企业经营层面,都需要依据外部形势的变化,对自身进行重新定位和规划,及时调整管理体系和经营策略,以匹配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1 有线电视网络行业专项统计指标体系的建设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充分了解和研究行业自身的发展现状,找准定位,明确所处的发展阶段,研习历史规律,是确保制定适宜的方向和目标,以及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因此,在新的形势下,亟需在原有基于广播电影电视发展全局的行业统计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增设有线电视网络专项统计,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行业发展的基础统计指标,提高指标的时效性、针对性,做好指标定义规范,从底层数据信息及标准规范入手,为有线电视网络行业在新的历史阶段下审视现状、制定转型发展规划和计划措施提供决策支撑,为有线电视网络履行和推进国家战略提供可靠的评估依据。有线电视网络专项统计体系建议由以下四方面为基本目标着手构建:
一是进一步补充和调整统计指标,将可能反映未来行业发展重大变化和新趋势的指标纳入统计范畴,同时统计指标体系也应能够为国家战略及重大政策的实施情况提供基础数据依据。所以,有线电视网络专项统计指标应不但包括增加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对于宽带化、智能化、双向化的衡量指标,也应包括针对国家宽带乡村、提速降费、经济贡献、节能减排、文化发展改革等重点工作的基本考量指标。
二是合理提高行业统计的频次,根据指标特性区分月度、季度和年度进行统计上报,以适应目前产业环境动荡调整的阶段性特征,提升行业基础数据信息对市场发展变化的敏感度,为准确衡量行业所处形势、及时制定应对策略提供更为可靠和时效性高的基础信息依据。
三是提高行业统计指标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适应广播电视网络行业发展从“节目人口覆盖”向“用户服务”过渡的阶段性特征。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水平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长期稳定在99%左右的水平,有线电视网络同样已经完成了在城市地区的广覆盖,进入了用户经营和价值提升的阶段,因此,应更加关注“用户服务”类的衡量指标,包括实际业务用户、业务量、网络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考量。
四是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网络统计指标的标准化和规范性,提升数据获取质量。即针对历史上形成的“一省一网”独立经营和“标准不统一”自成体系的发展现状,以全行业专项统计为切入点,对行业发展的底层数据“语言”进行规范和统一,确保同一标准和尺度下的对比和评估,提升统计的质量和有效性。
2 指标体系建设原则
为实现上述专项统计目标,着眼于行业发展现状及现行统计制度的工作实际,兼顾未来行业发展的基本信息需求,考虑有线电视网络行业专项统计体系的建设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性原则
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是确保统计数据合理准确的根本,统计指标的概念要清晰明确,避免出现误解和理解偏差,指标体系的逻辑结构应当清楚合理,同时各构成指标应统一。
(2)可操作性原则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的统计指标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统计指标要概念明确、含义清晰,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及时获取。
(3)时效性原则
为保证统计指标体系的可持续性,选取的指标体系应当具有时效性,及时反映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并且能够跟踪其变化情况,才能掌握行业发展的动态信息。
(4)系统性原则
统计指标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业务发展、分省情况、投资和资产、网络运营等多方面,统计指标的选取应当全面完整,各指标之间应当相互独立,同时具有有机的联系。
3 有线电视网络行业专项统计指标体系建设
综上,为客观反映有线电视网络行业的总体发展现状和趋势特征,落实国家、行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要求,对标电信业、互联网行业的统计体系,联系行业统计工作实际,在历经多次的市场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建议从用户规模、业务量、网络建设、行业效益、创新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统计指标建设,综合考量有线电视网络行业的发展情况。
3.1 有线电视网络用户统计指标
有线电视网络用户类统计指标,根据目前各地有线网络运营商提供的业务和服务的现状,可细分为有线电视用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有线数据用户、有线增值用户、融合业务用户。
3.1.1 有线电视用户
指享受有线电视网络服务的总用户规模。一般来说,根据实际工作中网络承载和业务开通情况的不同,有线电视用户主要统计有线电视覆盖用户和有线电视在册用户两个指标,以支撑相应的网络建设及市场发展决策。
(1)有线电视覆盖用户反映有线电视网络的覆盖范围,是指有线电视电缆经过的区域内,已预留有线电视出口、可随时开通业务的用户。
(2)有线电视在册用户是指有线电视网络内登记在册的用户,包含正常缴费和欠费、停机用户等,不包括销户用户。有线电视在册用户还可依据数字化与否进一步细分为数字电视用户和模拟电视用户,根据所处的区域特征细分为城网电视用户和农网电视用户等。
3.1.2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
指进行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有线电视在册用户,目前全行业有线电视数字化率已经达到88.34%(2016年底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是我国有线电视用户的核心用户。根据市场工作实际,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的构成可细分为有线数字电视单向用户和有线数字电视双向用户、有线标清数字电视用户和有线高清数字电视用户。
3.1.3 有线数据用户
指相对于传统收视业务以外,享受有线电视数据服务的在册用户,根据目标人群和服务方案的不同,有线数据用户主要包括有线宽带接入用户(家庭用户)和集团客户两类。
(1)有线宽带接入用户反映了使用有线宽带接入业务的用户情况,是指开通有线宽带业务的有线电视家庭用户。根据不同的接入速率,可将有线宽带接入用户分为四类:速率在8Mbps及以下的宽带用户、速率在8Mbps~20Mbps之间的宽带用户、速率在20Mbps~50Mbps之间的宽带用户、速率在50Mbps以上宽带用户等。
(2)集团专线条数体现了有线宽带集团业务的发展情况,是指有线电视网络内开通的集团专线的数量。
3.1.4 有线增值用户
指享受除了基础收视业务、数据业务以外的其他类增值业务服务的用户数。一般而言,有线电视增值服务包括付费频道、回看时移、视频点播、电视游戏、电视教育等。
(1)付费频道订购用户反映付费频道业务的发展情况,是指订购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的用户,包含业务赠送和付费订购两种形式。
(2)电视回看时移用户反映电视回看时移业务的使用情况,是指有线电视网络内使用电视回看时移业务的用户。
(3)视频点播用户反映使用视频点播业务的用户规模,是指订购(含付费和赠送)有线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用户。视频点播用户又可分为高清付费点播用户、标清付费点播用户。
(4)电视游戏用户反映使用电视游戏业务的用户情况,是指有线电视网络内订购或者玩游戏有费用支出的用户。
(5)电视教育用户反映电视教育业务的发展情况,是指订购(含付费和赠送)电视教育业务的用户。
3.1.5 融合业务用户
有线电视融合业务主要指基于有线电视DVB网和广电IP网提供网络融合型业务和服务,是未来几年的重点发展方向,典型融合业务用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智能终端用户是指有线电视用户中,拥有和使用有线智能终端(机顶盒/网关)的用户。其中智能终端是指搭载智能操作系统,用户可自行安装和卸载各类电视应用软件,并可持续对应用进行扩充和升级的电视终端设备。
(2)广电宽带电视用户是指开通使用基于广电IP网传输的电视业务的用户。
(3)电视+宽带融合套餐用户反映选择使用融合套餐业务的用户情况,是指有线电视用户中,同时使用有线宽带业务及有线互动平台视频点播业务的用户,即使用“直播+点播+宽带”服务的“Triple Play”用户。
3.2 有线电视网络业务量统计指标
有线电视网络业务量统计指标衡量全行业频道及互动点播内容的供应情况、行业节目内容采购情况、视频业务总体收视情况以及互联网通信等方面的业务量情况。
3.2.1 广播电视频道传输数量
体现了有线电视网络内传输的频道套数,具体包括内网实际传输的模拟电视频道、数字电视频道、付费数字电视频道、高清数字电视频道、4K数字电视频道、电视回看频道的套数。
3.2.2 互动点播平台内容供应指标
反映了有线电视网络互动点播平台实际承载的节目内容量,包括互动点播平台CP数量、视频节目总时长、视频节目月更新总时长、院线影片月更新数量等指标。
(1)互动点播平台CP数量反映了有线网络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运营互动点播平台时合作的内容提供方的总数量。
(2)互动点播视频节目总时长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的互动点播平台媒资库中所储备的视频节目的总时长数量。
(3)互动点播视频节目月更新总时长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的互动点播平台在线的视频节目月度更新数量。
(4)院线影片月更新数量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的互动点播平台上院线影片的月度更新数量(增量)。
3.2.3 内容采购状况
有线电视网络的内容采购状况通过各级有线网络运营商在采购节目版权方面的支出费用来衡量。
3.2.4 视频业务总体收视情况
主要反映用户总体收视情况,具体包括总开机时长和总点播次数两类指标。
(1)总开机时长反映了用户收视时长情况,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的所有有线电视用户的终端接收设备(机顶盒或一体机)开机时间的累加。
(2)总点播次数反映了用户进行点播收视的情况,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的所有有线数字电视互动用户在互动点播平台上的点播次数累加。
3.2.5 互联网通信业务量指标
衡量宽带用户的流量情况,一般采用宽带用户峰值总流量来表征,指规定的周期时间间隔内,宽带用户总流量变化的最大瞬间值。宽带用户峰值总流量根据流量来源的不同,可细分为互联网宽带接入流量、省内自建内网流量、省间互联互通流量等。
3.3 有线电视网络能力统计指标
有线电视网络能力指标主要衡量有线电视网的基础能力和资源条件,考虑现阶段的网络建设重点和发展演进方向,主要选择光缆建设和双向网改相关指标进行考量。
3.3.1 光缆建设
以光缆总建设长度(单位:芯公里)来衡量。光缆总建设长度反映了有线电视网络采用的光缆线路的总长度。光缆是指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光纤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缆心,外包有护套,用以实现光信号传输的一种用于长途通信的通信线路,包括架空、直埋、管道、水底、海底光缆线路。其中,光缆建设总长度又包括了省干线建设长度、城域网建设长度、接入网建设长度等。
3.3.2 双向网改建设
沿用现有的双向网覆盖用户、双向网渗透用户指标,另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增加有线电视网Wi-Fi热点衡量指标,以衡量行业有线无线融合发展现状。
(1)有线网络双向覆盖用户为有线双向网络改造局端设备可以控制的实际用户。根据使用技术的不同,有线网络双向覆盖用户又可分为CMTS覆盖用户、EPON+EoC覆盖用户、EPON+LAN覆盖用户、FTTH/O覆盖用户等。
(2)有线网络双向渗透用户为有线双向网络内已实际完成双向网络改造,具备开通互动业务能力的实际用户。根据使用技术的不同,有线网络双向渗透用户又可分为CMTS渗透用户、EPON+EoC渗透用户、EPON+LAN渗透用户、FTTH/O渗透用户等。
(3)Wi-Fi热点建设数量衡量有线网络运营商自建Wi-Fi热点的情况,Wi-Fi热点是指把接收的不同格式信号转化为Wi-Fi信号发出去的链接点。
3.4 有线电视网络收入统计指标
考虑行业发展实际,有线电视网的经营效益情况主要通过营业收入及营收结构来衡量。
一般来说,当前我国有线电视网络的营业收入主要由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工程配套费收入、落地费收入、宽带业务收入、增值业务收入、集团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及营业外构成。
(1)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为经营有线网络基本收视业务产生的收益,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依据当地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向用户收取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
(2)工程建设配套费收入指为新建小区/楼盘开通有线电视服务,向开发商/物业方收取的有线电视服务配套建设费收入。
(3)落地费收入指有线网络运营商向频道商收取的为该频道在本区域落地的费用。
(4)宽带业务收入是有线网络运营商向家庭用户提供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所产生的收入。
(5)增值业务收入是有线网络运营商向用户提供增值业务取得的收益,主要的增值业务收入基于增值业务明细,主要包括付费频道收入、互动点播收入、电视回看时移收入、电视游戏收入、电视教育收入等。
(6)集团业务收入指有线网络运营商针对政企集团客户提供集团专线、网元出租等集团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所产生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不在上述收入类别以外的其他经营收益,包括可能存在的初装费、数字电视新媒广告收入等等。数字电视新媒广告业务收入是基于数字电视机顶盒进行广告投放实现的收入,包括开机广告收入、EPG广告收入、贴片广告收入等。
(8)营业外收入指主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政府补贴等,政府补贴主要是指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向有线运营商提供的财政补助等支持。
3.5 有线电视网络固定资产统计指标
有线电视网络固定资产类指标衡量行业总体的生产投资情况,一般需同时考量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和本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情况,其中根据网络运营实际,投资类目可分为基础网络投资、业务系统平台投资、终端设备投资、局房土建投资四个方面。
(1)基础网络投资
有线电视的基础网络可大体分为传输网和分配网。传输网投资反映了有线网络运营商建设传输网络所投入的资金。分配网投资反映了有线网络运营商建设分配网络所投入的资金。
(2)业务系统平台投资
有线电视网络的业务系统平台一般可分为基础平台、互动电视、数据业务、IT运营支撑管理、云平台等。基础平台投资主要是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的投资。互动电视投资主要是用于有线互动电视系统建设的投资。数据业务投资是用于数据业务建设的投资,具体包括出口、CDN、IDC、Cache、镜像等。IT运营支撑管理投资是用于IT运营支撑管理系统的投资,具体包括BOSS、SMS、OSS、OA等网络的设备和软件投资。云平台投资是用于云平台建设的投资。
(3)终端设备类投资
终端设备包括机顶盒终端设备、网络终端设备、仪器仪表设备。其中,机顶盒终端设备投资是用于机顶盒终端设备的投资。网络终端设备投资是用于网络终端设备的投资,具体包括Cable Modem、EoC、光猫等网络终端设备的投资。仪器仪表设备投资是用于场强仪、频谱仪、熔接机、码流分析仪、数字电视分析仪等仪器仪表设备的投资。
(4)局房土建类投资
有线网络的局房土建包括机房主体建筑、机房辅助设施、营业厅场地建设租赁等。其中,机房辅助设施投资是用于电源、空调、机柜等机房辅助设施的投资。营业厅场地建设租赁投资是用于自建营业厅场地建设和营业厅租赁等方面的投资,包括自建和租赁。
3.6 创新统计指标和从业人员统计指标
有线电视网络的创新能力主要从研发投入及专利情况来衡量。
(1)研发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反映了有线网络行业在技术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情况,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以及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2)申请专利数量反映了有线网络行业在专利申请方面的创新力度,是指有线网络运营商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的数量。包括已过有效期的专利数量。
(3)拥有发明专利数量反映了有线网络运营主体经过研发创新和专利申请,已被专利行政部门授予获得的发明类专利的数量。包括境内发明专利数量和境外专利数量。如一件专利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获得专利,按照一件专利进行统计。
从业人员人数指标反映行业解决就业的情况,也可作为人员要素投入考量行业的劳动产出水平和资源禀赋的利用情况,通过从业人员数量来衡量。从业人员人数是指在有线网络运营商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兼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等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4 统计实施建议
为确保有线电视网络专项目标的实现,建议依托行业管理部门现有体系完善、公信成熟的广播影视统计体系,设立有线电视网络专项统计体系,按照统计规范自上而下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自下而上逐级填报信息资料。结合相关统计指标的特点,建议以年度为单位对网络能力、行业效益、固定资产、创新和从业人员等相关指标进行统计披露,以月度为单位收集市场经营类相关数据指标,包括用户规模、业务量等,进行统计披露,以提升市场灵敏度,切实支撑发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