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巍、翟海虹、黄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号)查明的事实及贵广网络相应公告,其公司存在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跨期确认投资收益等问题,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一是2022年度在办理应收款项以资(物)抵债业务时,存在个别项目利用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说明作为抵债资产作价依据,导致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为1032.51万元。
二是未按照资产实际移交时间确认资产入账时间,导致跨期确认投资收益,涉及金额为68.81万元,预计调减2022年度净利润金额为26.97万元,占更正后2022年度净利润的2.07%。
此外,2022年度,其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采用修正后相关参数重新测算并计提相应坏账准备,但未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贵广网络及其高管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