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
“意见”提出,完善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职责,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确保上下贯通、一体应对。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县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合理布局应急资源和人员力量。
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方面,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数据成果动态更新制度,强化结果分析应用。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老化燃气管道、桥涵隧道、病险水库等高风险领域加强风险实时监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落实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
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公众教育产品开发推送,采取案例警示、模拟仿真、体验互动、文艺作品等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共场所、各类场馆等因地制宜建设防灾减灾体验场所,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强化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市县两级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经济实用的应急救援训练场地,推动与国防动员相关场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救援装备配备,购置破拆、清障、防护、通信等先进适用应急装备,强化共享共用。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建立人员选配、值班备勤、应急响应、指挥调度、训练演练等制度。
加强科技赋能方面,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按照部省统筹管理、市县推广创新、基层落地应用的要求,推广应用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强化系统集成,加强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提供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